2026年1月3日晚,江苏南通某酒店的婚礼现场,米白色连衣裙的金莎站在临时搭建的舞台中央,握着麦克风唱《被风吹过的夏天》。
舞台下,宾客们围坐在圆桌旁,有人夹起红烧肉往嘴里塞,有人举着酒杯碰杯,有人低头刷手机,没人把目光放在她身上。只有舞台左侧的一个小女孩,攥着妈妈给的棒棒糖,仰着头盯着她,嘴里跟着哼:“微风吹过的一瞬间,似乎吹翻一切,只剩寂寞更沉淀……”
金莎唱到副歌时,余光瞥见那个小女孩,她停下脚步,蹲下来与小女孩平视:“宝贝,你喜欢这首歌吗?”小女孩点点头,把棒棒糖递过去:“姐姐,给你吃。”金莎接过,笑着别在裙摆上:“那姐姐再给你唱首《空气》好不好?”小女孩拍手欢呼:“好!”
音乐重新响起,金莎站起身,调整了一下麦克风高度。她的声音还是像20年前那样甜,可台下的喧哗声盖过了歌声。新郎的父亲举着酒杯走过来,略带歉意地说:“金莎老师,让您受委屈了,我女儿小时候特别喜欢您,今天能请到您,她高兴得哭了。”
金莎摇头:“不委屈,能为新人唱首歌,是我的荣幸。” 其实,她早上6点就从上海出发了。3个小时的车程里,她给工作室的助理发消息:“今天的35万商演费,扣除成本后分给大家,剩下的存起来做备用金。”助理回复:“姐,你路上注意安全,我们等你回来。”
婚礼现场的化妆师说,金莎提前半小时就到了,一直在试音,反复调整麦克风的音量:“她问我‘会不会吵到宾客?’我说‘没事,大家都在吃席’,她还是坚持要调到最合适的音量。”哪怕主办方说“随便唱唱就行”,她也不肯敷衍,每一句歌词都咬得清晰,每一个动作都做得到位,像在录制专辑那样认真。
谁能想到,这个在婚礼舞台上唱歌的女人,曾是一代人的青春记忆,2002年,18岁的金莎凭借《18岁的天空》里“蓝菲琳”一角走红。那个扎着马尾、穿白衬衫的校花,成了校园海报上的“国民女神”,女生们模仿她的发型,男生们把她的照片贴在课本里。
2005年,她与林俊杰合唱《被风吹过的夏天》,这首歌火遍大街小巷,连卖早餐的阿姨都会哼两句。她拿到内地十大金曲奖时,站在颁奖台上哭着说:“谢谢林俊杰师兄,谢谢所有喜欢我的人。”
2010年,《神话》里的“吕素”让她再攀事业高峰。那个为了易小川牺牲自己的温柔女子,赚足了观众的眼泪,她的微博评论里全是“吕素我心疼你”。那时候,她的片约接到手软,每天要跑3个剧组,连睡觉都要抱着剧本。
可2011年,她突然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有人说她“傻”,放着公司的资源不用,非要自己单干。但她有自己的理由:“我不想再看资本的脸色,不想演那些没营养的角色,我想做自己喜欢的事。”
但现实给了她沉重的一击。没有了公司的资源,她的曝光率越来越低。导演们说:“你已经30岁了,不适合演少女了。”歌手们说:“现在的市场喜欢流量,你这种‘老歌手’没人听。”2013年,她第一次接商演。
在一个县城的开业典礼上,台下全是大爷大妈,没人认识她。她唱了3首歌,拿到5万块钱,那是她工作室第一个月的开支。
有人说她“落魄”,有人说她“自降身价”,但她不在乎:“我靠自己的嗓子挣钱,不丢人。”她曾在采访中说:“商演虽然累,但很‘干净’,不用陪酒,不用炒作,每一分钱都是我唱出来的。”
金莎的工作室只有5个员工,都是跟着她好几年的“老伙计”。她说:“我不会裁员,哪怕赚得少,也要让大家有饭吃。”有一次,助理生病住院,她亲自送粥过去:“好好休息,工资照发。”助理哭着说:“姐,你比我亲姐还亲。”
她的男朋友孙丞潇,小她17岁,是个普通的上班族。他们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孙丞潇说:“我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她很亲切,不像其他明星那样有距离感。”他们恋爱两年,孙丞潇每天下班都会接她回家,给她做晚饭:“姐,今天累吗?我给你揉肩膀。”
去年生日,孙丞潇在家做了她最喜欢的红烧肉,拿出一枚小钻戒:“我知道我没钱,但我会一辈子对你好。”金莎哭着答应了,她说:“我不需要大钻戒,我需要的是一个真心爱我的人。”
现在的金莎,每天的生活很简单:早上起来给男朋友做早餐,然后去工作室处理事务,下午去练歌,晚上接商演。她的包里总装着润喉糖,因为唱多了嗓子会哑,但她从不说累。她的手机屏保是与孙丞潇的合照,她说:“这是我最珍贵的财富。”
金莎唱完最后一首歌,鞠躬谢幕。台下终于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那个小女孩跑过来,抱住她的腿:“姐姐,你唱得真好听。”金莎蹲下来,抱住小女孩:“谢谢你,宝贝。”
她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裙摆,背起背包往后台走。后台的镜子里,她看到自己眼角的细纹,看到头发上别着的棒棒糖,看到脸上的笑容,那是一种踏实的、满足的笑。
有人说她“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但她不这么认为。她有自己的工作室,有爱她的男朋友,有一群支持她的粉丝,还有一颗清醒的头脑。她用自己的方式,活着精彩。
走出酒店大门,孙丞潇举着奶茶跑过来:“姐,快喝,热的。”金莎接过奶茶,喝了一口,甜丝丝的。她抬头看了看天空,月亮很圆,星星很亮,舞台上的灯光熄灭了,但她的眼里,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