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人借题发挥,称郭威持有1992年与1995年两个身份证且同时使用,更隔空喊话指责这是明目张胆的违规行为,勒令其“悬崖勒马”。
事实上,郭威的1992年身份证之说,本就是“二八事件”中的老话题,早已被纳入事件的信息讨论范畴,与其他争议点一同被反复翻炒。此番再被拎出来炒作,不过是老生常谈,毫无新意可言,所谓的“证据”更是些陈糠烂谷子般的旧料,根本不值一驳。
这些人声称握有三条“铁证”:一是2006年杜新枝为郭威投保的保单,登记着1992年6月16日的身份信息;二是2016年5月13日的体检单,标注了1992年的出生信息;三是传言郭威的结婚证系用1992年身份信息办理。
说到底,这些所谓的“证据”,不过是被翻来覆去翻炒的旧料而已,结合当时的政策背景与行业实操逐一辨析,便能看清其逻辑漏洞。
一、2006年郭威重大疾病保险报销单的信息辨析
这份保险报销单上登记着杜新枝与郭威两人的信息,其中杜新枝的身份证号码清晰标注,
而郭威的身份证号码一栏却填写了“无”字。
身份证号码是我国公民身份的唯一代码标识,姓名、出生日期均有可能重复,唯有身份证号码具备独一无二的属性。报销单上明确写着郭威的出生日期为1992年6月16日,却偏偏遗漏了这一关键的身份代码。
这一细节足以说明,这份保险单并非依据郭威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信息填写——毕竟二者都会完整载明身份证号码,若真按证件照抄,断无可能遗漏这一区别于他人的核心信息。
结合2006年的行业背景来看,当时我国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尚未完全普及,保单漏填、错填身份证号码的情况并不鲜见。当年上海机场就曾出现一起典型案例,8名游客购买的航空意外险保单中,3份身份证号填错、5份身份证号栏空白,其原因正是部分保险机构为简化流程、冲刺业绩,在处理熟人介绍的投保业务时,往往仅采集投保人告知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基础信息,并不会严格核验身份证原件。
这一点恰好印证了杜新枝的相关说法:当时一位从事保险业务的朋友为完成业绩,给她打电话,提出为郭威办理保险的想法,她便告知了对方郭威的出生日期,由此才产生了这份保险单。
二、2016年5月13日郭威免疫检查报告单的信息辨析
要判断这张检查报告单上的出生日期是否为身份证登记信息,关键要看2016年5月驻马店地区是否落实患者实名登记制度。
2016年3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
首次明确要求大型医院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
文件强调适用范围仅限大型医院,并非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普遍实行,其核心目的是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完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此外,该通知属于指导性文件,并未明确实名制就医的具体操作细节。
郭威的这份体检报告单出具时间,距离文件下发仅过去50天。而出具报告的驻马店第四医院,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大型医院,而是一所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属于区域性中型医疗机构,根本不在该文件的落实范畴之内。
事实上,各级各类医院全面实施患者实名登记制度,是在2019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实名制就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1079号)之后,这份文件才细化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核对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确认真实身份。
由此可以断定,郭威在2016年的这份体检报告单,并非凭借身份证挂号登记,单上的出生日期应为其口述的实际出生信息
。
针对“郭威身为辅警有医保却未用医保挂号”的质疑,也需理清医保报销的适用范围——我国医保报销多针对住院治疗或重大疾病诊疗项目,普通体检多为全额自费项目,即使用医保凭证挂号也无法享受优惠,所需费用仍需由个人承担,未使用医保挂号实属正常选择。
三、郭威结婚登记有关情况的分析
网传郭威于2015年登记结婚,若按其1995年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核算,当时确实未达到男性需年满二十二周岁的法定婚龄。具体的登记办理细节,当事人并未对外透露,
但仅凭这一点,绝不能推定郭威持有1992年的身份证。
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属于法定登记日期,这一日期未必与公民的实际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在我国的诸多实务场景中,出生日期的认定标准也并非单一以身份证或出生证明为准,例如办理社会保险、核定退休年龄时,相关部门执行的是以个人档案中首次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认定依据的规则,而非简单以身份证登记的年龄为唯一标准。
再者,2015年我国户籍早已实行全国联网的网络系统管理,且已成熟运行多年。
户籍网络系统全国联网后,一人多户籍、多身份证的现象已大幅减少,近乎杜绝。借助系统的实时核验与跨省比对功能,技术与监管层面能够精准排查出重复户籍信息,并及时依法注销违规户籍。郭威不可能有1992年户口和身份证。
至于郭威结婚登记时具体是怎样操作的,目前并无任何权威信息可予以佐证,相关猜测均缺乏事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