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领片酬,我以为就是在拍戏。”职业演员王天佑至今仍如此定义自己那段特殊的“表演”经历。他所扮演的角色,并非银幕或舞台上的虚构人物,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婚局中的“厅官父亲”。近日,女子尹立肖(化名尹小迪)雇演员扮演父母骗婚一案,随着判决下达与演员自述曝光,将一条游走于表演与犯罪边缘的灰色产业链推至公众眼前。
这场骗局始于2022年5月。湖北随州的申先生通过抖音结识了自称“富家女”的尹立肖。尹某编织了一个完美背景:父亲是局长,母亲经营模特公司。为让谎言天衣无缝,她雇佣了演员王天佑扮演“父亲”,郑晓燕扮演“母亲”,另有一人扮演“表哥”。在双方家庭会面及后续的婚礼上,这些“演员家属”敬业登场,成功取得申先生一家信任。婚礼后,尹立肖将收到的14.8万元彩礼存入个人账户,却用伪造的46万元银行存单和100克假金条,谎称是父母给予的陪嫁。直到2024年6月,申先生查询发现尹某户口信息不存在、存单系伪造,骗局才被戳穿。更令人震惊的是,尹立肖本人已于2015年结婚并育有一女,且此前曾以类似手段诈骗他人。
王天佑,这位曾参演过院线电影的演员,回忆自己两次扮演“尹父”的经历:第一次双方会面,片酬500元;第二次出席婚礼,片酬1500元。他从经纪人处接活,强调“当时就是合作关系,以为在拍戏,其他事我一概不知”。如今他已退出演员行业。而扮演“尹母”的郑晓燕,则被证实是“老演员”。早在2021年尹立肖诈骗其他受害人时,她就已扮演过同一角色,甚至配合上演过“为情自杀,母亲为女哭丧讨要说法”的戏码。
尹立肖的成长背景勾勒出另一幅图景:1989年生于烟台,幼时丧父,母亲离家,由哥哥抚养长大后辍学。其兄透露,她有过两段婚姻,各育一子,第二段婚姻虽名存实亡却尚未解除。警方调查显示,近几年她在婚姻存续状态下,以营造富家人设、假怀孕为手段,与多名男子交往行骗。
2025年11月,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尹立肖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其雇佣的“哥哥”扮演者被另案处理,但王天佑、郑晓燕两位“假父母”演员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区别处理,直指案件核心争议:以演出名义参与诈骗的演员,究竟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解读指出,关键在于演员本人是否“知情”。判定主观上是否知道自己在参与诈骗,需要客观证据支撑,如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口供等。但在团伙作案中,常存在串供、销毁证据的情况,使得取证困难。若演员坚称“以为在拍戏”,且无直接证据证明其明知是诈骗,则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这种“无导演、无摄像机”的异常“演出”——在真实婚宴场景中扮演父母,其本身的不合理性,是否应引起演员的更高警觉,已成为行业与法律界共同审视的灰色地带。
此案撕开了演员兼职市场中一个隐秘的角落。在部分演员群聊中,“雇假父母应付催婚”类兼职信息并不罕见。一些演员为获取报酬,对明显不合常理、缺乏正常拍摄流程的“演出”选择性地未加深究,客观上成为了诈骗链条的完成环节。当表演脱离艺术创作,介入他人真实生活与财产权益时,职业伦理的底线便遭遇严峻挑战。
尹立肖当庭拒绝退赃或道歉,案件已进入二审。而两位“假父母”演员虽暂未涉刑,但其经历已为行业敲响警钟。一场没有喊“卡”的戏,一次在真实人生中扮演他人的“兼职”,最终让演员从创作者变成了骗局中的一道布景。当法庭落下法槌,关于表演的边界、职业的警觉与法律的精准裁量,这场现实闹剧留下的问号,远比它呈现的情节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