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鞠婧祎和丝芭传媒的解约大战,突然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去年双方那份点到即止的声明,如今看来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近日双方你来我往的过招,才是真正的“图穷匕见”。笔迹鉴定各说各话,收入明细公开处刑,前队友下场爆料,律师声明日期写错……这场大戏的精彩程度,不亚于任何一部职场剧。
在这场看似实力悬殊的对决中,选择硬刚的鞠婧祎,真的能像粉丝期待的那样“全身而退”吗?
【1】
这事儿,得从去年6月18日说起。
那天正好是鞠婧祎的生日,当时关于她合约到期不续约的消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丝芭传媒率先出手,发声明说和鞠婧祎还有基于“补充协议”的第二阶段合作。
紧接着,鞠婧祎亲自下场回应,说自己对这个补充协议完全不知情,坚持是正常到期不续约。
虽然丝芭很快再次回应坚称补充协议为真,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鞠婧祎已经开始了独立发展的步伐:新的工作室账号已经上线。
那时候大家都以为,这事儿可能会转到私下协商解决。确实,双方也拉扯了一段时间。直到去年11月,丝芭再次发声,表示鞠婧祎仍是旗下艺人,并准备对她未经公司许可的商务、影视合作提起诉讼。
丝芭确实告了,但后来又撤诉了。
面对这份声明,鞠婧祎方面的回应是:依旧坚持补充协议是伪造的,并且透露自己早在7月就提起了诉讼,申请了笔迹鉴定。
时间快进到今年,真正的战争才正式打响。
15日,鞠婧祎工作室发布声明,主要说了三点:
1、丝芭在合作期间有多项违约行为,艺人忍无可忍早已解约;
2、补充协议是伪造的;
3、控诉丝芭恶意起诉鞠婧祎的合作方。
鞠婧祎的声明发出后,丝芭迅速回应,晒出了两份鉴定报告,声称补充协议上鞠婧祎的签名经过专业机构认定,与本人笔迹一致。
但鞠婧祎的委托律师也不甘示弱,附上了法院委托机构的鉴定结果,表示“无法判断签名是本人的笔迹”。
两份鉴定报告,结论完全相反,普通人看了一头雾水:现在的笔迹鉴定技术这么不靠谱吗?还是有一方在鉴定环节做了手脚?
实际上,笔迹鉴定本身就有一定的主观性。
不同机构采用的标准、比对的样本、鉴定的方法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更关键的是,如果签名时间久远,或者签名时状态特殊(比如匆忙签字),鉴定的难度会大大增加。
这个签名到底是不是鞠婧祎本人所签,成了这场纠纷的第一个关键点,也成了双方法律战的第一道防线。
【2】
在回应签名问题的同时,鞠婧祎律师还抛出了另一个重磅指控:丝芭多次通过“双重合同”侵占艺人收入,导致鞠婧祎从未拿到足额分成。
面对这一指控,丝芭放出了堪称“核弹级别”的大招,公开了鞠婧祎在合作期间的详细收入和待遇:
1)丝芭支付给鞠婧祎的税前总收入高达1亿3900万元;
2)每月固定工资25万元;
3)提供上海155平方米的江景公寓;
4)配备专用房车;
5)报销许多个人旅游和生活消费。
更绝的是,丝芭还在转发中暗戳戳地提到了税务问题,这简直是诛心之论。在“208万”已成敏感词的今天,公开艺人高收入,无疑是引发公众情绪的最佳导火索。
果不其然,这一招效果显著。
随后,鞠婧祎的前队友也出来“力挺”,但仔细一看内容,更像是“倒油”,看似在帮丝芭说话,实则坐实了公司分成苛刻的传闻。
就在大家还在消化1.39亿收入这个数字时,丝芭又请出了代理律师,抛出了一个更惊人的信息:根据原始合约,鞠婧祎的影视约签了20年,要到2033年8月才到期。
按照律师的说法,那份备受争议的补充协议,根本不是续约合同,而是丝芭为了明确业务范围而签订的。也就是说,无论女团经纪约是否到期,影视约都牢牢握在丝芭手里,直到2033年。
不过,眼尖的网友发现,丝芭的律师声明里疑似写错了日期,这种低级错误在如此严肃的法律文件中出现,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如果20年影视约属实,那对鞠婧祎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这意味着她从2024年起接触、拍摄的所有剧集,只要没经过丝芭同意,都可能面临法律诉讼。
看看鞠婧祎接下来的待播剧:郭敬明的《月鳞绮纪》、王一栩的《来战》、已经官宣但未开机的《万花世界》。
这些都是平台看好的S级项目,她都是女主角。一旦因为这些剧陷入官司,不仅是经济赔偿的问题,更是职业生涯的重大打击。
【3】
20年合约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在偶像养成体系里,这种长期合约其实并不罕见。
丝芭采用的模式,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日本的偶像培养体系。公司投入大量资源培养练习生,通过总选举、剧场公演等方式让粉丝“养成”偶像,作为回报,艺人需要签订长期合约。
从商业逻辑上看,公司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自然希望通过长期合约锁定收益。
但这种模式的问题也很明显:当艺人从默默无闻的新人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明星时,早期签订的苛刻合约,就会成为束缚发展的枷锁。
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这种长期合约在丝芭并非个例。与鞠婧祎同为二期生的冯薪朵,在退团后被丝芭起诉,法院披露的判决书中明确提到,她和丝芭之间也签了20年影视约。
从法律角度看,演艺经纪合同属于综合性合同,法律并没有对合同期限做出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理论上20年合约并不违法。
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其一,如果合约条款明显偏向一方,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其二,如果经纪公司未能履行合约义务(如未按约定分配收益、未提供承诺的资源等),艺人可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毕竟,艺人的艺术生命有限,特别是偶像艺人,黄金期可能就那么几年。一份20年的合约,几乎锁定了艺人的整个职业生涯,这种合约的合理性确实值得商榷。
丝芭公布鞠婧祎1.39亿收入后,舆论迅速两极分化。一方认为“这么多钱还有什么不满”,另一方则认为“按照她的咖位和贡献,这钱真不算多”。
要客观评价这个数字,我们需要把它放在行业背景下看。
一是,这1.39亿是税前收入,且是多年累计。鞠婧祎2013年出道,到2023年正好十年。平均下来,每年税前收入约1390万。扣除税收、团队开支、妆发造型等成本,实际到手的可能连一半都不到。
二是,对比同级别艺人。头部95花单片片酬在2000万左右,鞠婧祎作为有代表作的当红小花,即使拿不到顶级片酬,1500万左右是合理的。她几乎每年都有剧播出,仅剧集收入就相当可观。
三是,看商务代言。鞠婧祎身上有十多个代言,涉及珠宝、美妆、饮品、护肤等多个领域,都是知名品牌。单个代言费用通常在数百万到千万不等,这部分收入也不容小觑。
更重要的是,丝芭在声明中特意强调“支付了”1.39亿,但这个数字是公司支付给艺人的,还是艺人带给公司的总收入?
如果是后者,那么分成比例就至关重要。
如果真如爆料所说,丝芭与艺人的分成比例高达9:1,那么公司从鞠婧祎身上获得的收入,可能高达十几亿。这样看来,分给艺人的1.39亿确实不算多。
丝芭在声明中,特别强调了给鞠婧祎的“福利”:155平江景公寓、每月25万固定工资、房车配备等。
但这些福利,真的是公司慷慨赠送的吗?
熟悉丝芭模式的粉丝都知道,这套155平的精装公寓,是鞠婧祎在总选中获得27.7万票后赢得的奖励。
而丝芭的投票券,35元一张。简单算一下也就是说,粉丝为了让她住上这套公寓,实际支付了将近1000万元。
这还只是一次总选。丝芭每年都有总选举,粉丝每年都要投入巨额资金为偶像“买排位”。这些钱最终流向了公司口袋,所谓的“福利”,不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更不用说每月25万的固定工资。对于顶级艺人来说,这更像是底薪。真正的收入大头,像是商务代言、影视片酬,这些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分成部分。
【4】
说实话,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鞠婧祎想要“全身而退”难度不小。
如果20年影视约,确实白纸黑字写在合同里,并且丝芭没有重大违约行为,那么法律上丝芭占据优势。鞠婧祎可能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才能解除合约。
但事情也有转机。
如果能够证明补充协议系伪造,或者证明丝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未按约定分配收益、未提供承诺资源等,那么合约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解除。
另一个可能的突破口,是合约本身的公平性。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演艺合同的最长期限,但20年合约明显过长,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特别是如果能够证明签约时鞠婧祎年纪尚轻、缺乏经验,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艺人权益。
对于鞠婧祎来说,这场战斗无论输赢,都是一次成长的阵痛。对于丝芭来说,无论结果如何,都需要反思自己的商业模式。而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这是一个推动变革的契机。
真相或许还在路上,但讨论已经开始。而这,可能就是这场纠纷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