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为偶像应援打榜26万 妈妈起诉“粉头”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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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荔枝新闻

大家平时都听过“应援”这个词,“应援”是指粉丝为喜爱的偶像加油助威,除了在偶像的演唱会上举牌助阵,还有一种叫“线上应援”,就是在网上刷相关话题、给偶像增加曝光度。14岁的少女小童是某女团成员之一的粉丝,为了支持偶像,她应援、打榜了26万多元。家人发现后通过起诉要追回这些款项。今天(12月23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

张某是某养成系女团成员之一的忠实粉丝,同时是应援团队的负责人。2021年,她在平台上注册了店铺,出售偶像的“周边物品”收集资金,用在竞选活动中为偶像应援、打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林冬华介绍称,“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禁未成年人打赏、应援消费等活动。没有发通知之前,女团公司的官网是可以购买投票券的,也不用实名注册的,发出通知之后,未成年人根据通知规定不能再去打榜,张某在网上注册的店,购买是不需要实名注册的,只要手机号注册就可以了。”

2022年3月,14周岁的小童在这一平台上注册了账号,仅7到8月份1个月的时间,小童就在张某的店铺消费了6万元,购物时间多为夜间。

林冬华说,“小童妈妈在国外出差的时候因为护照丢失,就把钱转入了小童外祖母的卡里面,这个银行卡是关联外祖母的支付宝账号,小童平时就偷偷登录外祖母账号消费,在这个平台上包括被告在内的店铺消费了15万,还在其他平台进行了消费,8月份她妈妈发现这个账号27万只剩下几百元。”

在粉丝交流群里,小童表明了未成年人身份,但是张某依旧向她贩卖偶像“周边物品”。而这些“周边”并不便宜,从几十元到大几千元,而小童收到的是一些小扇子、摆台、口罩、照片等,价值都不高。而张某把筹集来的钱,都用去给他们的粉丝打榜,购买投票券等。

小童母亲起诉张某要求返还6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童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个月在张某店铺消费6万元的行为,与她的年龄、智力等情况不符合,也没有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和追认。同时,张某放任未成年人参与集资打榜,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双方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无效。

原告母亲作为监护人,未能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妥善履行监护职责,亦未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履行家庭保护义务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职责,致使原告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利用晚上机会用手机从其近亲属账户内转出大额金钱,多次用于上述非理性购物消费,故对于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失亦存在一定过错。

结合双方的过错情形,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00元。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小童母亲还将继续起诉其它商家,追回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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