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作家琼瑶女士轻生翩然而逝,享年86岁。她的小说影视在大陆风靡时,我还是小伙子,对于那些谈情说爱的东西不感兴趣,我当时迷的是王朔、古龙、金庸、三毛……至于琼瑶,只在王朔小说里读到过一句:“琼瑶不知道,只知道穷聊。”后来她的《还珠格格(一)》,断断续续看了能有一二十集,认识了汉人里眼睛最大的一女子。
90年代盛行地摊文学,地摊上摆卖的,全是大腕们的盗版书。记得当时看三毛的一个报纸采访,她说希望大陆能制定法律,保护一下知识产权。我看完这个采访,知道了一个词汇叫“知识产权”,就是别人的文章不能乱用,得付钱。
但凡是好的、正确的玩意,我们的档局一定是拖拖拉拉,不爱接受。后来自己也没事笔耕,写点东西,才领教了中国知识产权的混乱不堪。你刚在报刊上发表个作品,如果质量不错,很快就被到处抄袭、盗印。这些盗版大军,既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队、野战军,也有国字号的出版社、大刊大报。他们99.87%没有付钱的概念,除非你较真去跟他们要,他们才打发叫花子一样扔给你一小撮铜板。我孩子上小学时,一次读花钱买的小学生课外读物,对老师说,上面的一篇散文是她爸写的。老师以为她捣蛋,在日记批示上训她。我只好亲自打电话给老师,证明那确实是我的作品,被教育出版社不声不响地盗印了。
后来有了网络,就更疯狂了,知识产权被当成废纸践踏于脚下。比如我的一篇故事《活下来的是傻子》,随便一搜,被收进各种报刊、合集,成为了中学语文考试的试题,无数孩子被要求写读后感,被成百上次的盗用……但我这个可怜的作者,除去第一次发表收到的那笔稿费,额外再一分钱也没收到过。
对于这种明目张胆地犯罪,档局为何不管?因为它们不愿管。它们巴不得回到N个样板戏的时代,统一思想,好方便它们的筒志。
琼瑶靠写作赚了2亿美金,老太太你就庆幸吧!你要是有幸生在咱们大陆地区你试试,你还想赚大钱?猖獗的盗版大潮早把你淹死了,还容你舒舒服服地活到86?早把你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