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张导演”骂骂咧咧出手伤人,这样的人能够“导”出什么高质量的“名堂”来?》
前几天一个导演在陕西剧组殴打游客的视频在网上疯传,网友愤怒之余很是疑惑:这个人是谁如此嚣张?
在陕西的文化艺术圈中,有一位“张导演”近期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只不过是因极其负面的行径。据悉,在[具体拍摄场地名称]的拍摄现场,原本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然而“张导演”却突然大发雷霆。原因仅仅是因为游客[说明游客的行为,比如误闯拍摄区域等],就开始骂骂咧咧,污言秽语不绝于耳,全然不顾及自己身处公共创作场合以及周围人的感受。
著名导演黑泽明曾言:“导演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导演是万万不能的。导演是影片的灵魂,他要对整部影片的质量、风格和内涵负责。”导演这一角色,在影视创作中承担着极为关键的引领作用,需以智慧与才华驾驭全局,用专业能力和人格魅力凝聚团队,精心雕琢每一个画面与情节,从而创作出触动人心的作品。
而这位“张导演”在情绪失控后,竟变本加厉地出手伤人。他冲向那名游客,拳头如雨点般落下,现场一片混乱,工作人员们惊愕地试图阻拦,却也被其粗暴地推开。其行径毫无艺术工作者应有的素养与风范,倒像是街头寻衅滋事的恶徒。正如法国导演特吕弗所说:“导演的工作就是要在没有秩序的地方建立秩序,在没有情感的地方创造情感。”但这位“张导演”却亲手打破了片场应有的秩序与和谐氛围,他的暴力行为,不仅让受害者身心遭受创伤,被打游客[描述被打者受伤情况,如脸部红肿、身体多处淤青等],也让整个创作环境支离破碎。
英国法学家边沁曾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张导演”的打人行为,显然触犯了法律的尊严。“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正如这句名言所警示的,若此类违法行径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将会对社会秩序与公众信任造成极大的损害。无论是谁,在法律面前都应平等,“张导演”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艺术领域,作品的质量往往与创作者的品德和修养息息相关。一个情绪暴躁、动辄伤人的导演,怎能静下心来雕琢作品?他又能给演员们怎样的艺术引导?苏联导演库里肖夫讲过:“导演是用镜头讲故事的人,而故事的感染力源自内心的平和与对人性的尊重。”显然,这位“张导演”已偏离艺术创作的正道,如此行为,破坏的是艺术创作中最宝贵的和谐与信任。其“导”出的恐怕不是什么高质量的作品,而是混乱、恐惧与失望。这样的“张导演”若不反思改过,终将被艺术界唾弃,被追求真善美的观众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