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宝强被起诉诈骗一事,又迎来新的进展,恩波俱乐部提供了新的聊天记录和三方协议,从微信聊天内容来看,确实有存在5%的分账一说,但是因为提供的协议是未盖章的,所以引发网友热议。
几天前,曾经因为《八角笼中》电影拍摄而和王宝强团队合作的恩波俱乐部,举报王宝强一方涉嫌欺诈,理由是当初承诺的超过9个亿的票房,要拿出5个点的票房来分给恩波俱乐部。随后各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到底有没有谈票房分成这一说。其实网友关心的是这个。如果有票房分成,那为什么后来的协议(盖章)的协议里没有这一条。这里恩波俱乐部也给出了回复:王宝强团队利用感情牌,偷换了协议。
而从微信聊天记录来看,恩波这方确实有提到5%的票房分成。对方虽然没有明确说不,也没有对5%的票房分成说NO ,是否可以理解为默认?
其实,网友关心的不是到底有没有签合同,把5%的票房分成写进去,而是如果王宝强团队之前和恩波有过口头协议,为什么后面没有执行呢?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场闹剧还将持续多久?毕竟22亿票房的5%也不少钱,1个亿了。
你怎么看王宝强和恩波俱乐部的这场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