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据了解,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
随后,王宝强工作室发布微博,“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11月22日,@恩波格斗俱乐部_MMA 发布《对王宝强工作室回应的声明》。
声明全文如下:
11月21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就王宝强及其公司在电影《八角笼中》票房分成等问题上涉嫌诈骗行为进行报案,该案件经网络曝光后王宝强工作室通过微博发文回应,针对王宝强工作室的回应,本俱乐部发布以下几点声明:
一、2018年10月7日,恩波格斗俱乐部授权江苏调色盘影视有限公司股东朱光辉先生为俱乐部代理方,全权代理俱乐部影视化项目及后续衍生产品一切事宜及相关权益(有协议可查)。之后朱光辉先生与王宝强及电影所属公司(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在拍摄前和拍摄中经双方多次商议就合作条款达成一致,起草完成并打印了相关合作协议,相约在北京签订该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王宝强所属的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给予恩波格斗俱乐部40万授权费,同时约定影片票房9亿之内俱乐部不参与分账,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
到北京后,北京乐开花影业负责人故意支开朱光辉先生,以所谓王宝强与恩波的深厚情谊为借口哄骗恩波,恩波出于对王宝强的信任,同时以为双方已经谈妥,未加细察性情之下就签订了“另一份”授权费仅20万元的协议,但该协议中并未有票房分账条款。这就是你们所说的“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吗?王宝强真的无愧于心吗?
也请各位朋友搞清楚,不是票房到22亿我们来要钱,而是这是我们最初谈好的商务条件才达成合作的,出于信任才愿意付出,信任才被一次又一次的贱踏,到底谁才是反噬农夫的“蛇”呢?
《八角笼中》拍摄期间恩波发现被骗后,找到王宝强理论并要重新签订协议,王宝强向恩波表态承诺一定兑现,王宝强说“恩哥,你要相信我,我在娱乐圈的地位,是靠我的人品混出来的,就像你在格斗界的地位一样,也是靠你的人品电影拍完以后,我不会亏待你的”,面对王宝强真诚动人的话语,恩波先生再次选择相信了他。本俱乐部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人以信为本,在此我们想问王宝强一句,这些所作所为就是你说的“绝不负信任”吗?
二、恩波格斗俱乐部和王宝强合作的电影《八角笼中》自2018年电影筹备开始,到电影拍摄完成、宣传上映有5年多的时间里,俱乐部一直提供各种车辆接待剧组在四川各地进行工作、帮助剧组联络对接相关各项政府和社会资源关系,拍摄道具器材等相关专业设备的提供、相关演员的选拔以及培训等等各个方面全程参与,提供全方位支持,在宣发期间,王宝强一再要求恩波格斗俱乐部全员协助宣传,恩波本人在大病未愈的情况下被推到公众面前。
首映活动现场电影中的苏木原型俱乐部知名UFC签约选手苏木达尔基,马虎原型黄粤乐,求伦,茸主,益扎,李子聪吾,阿古拉力,吉牛史约等明星运动员在俱乐部的动员下,放下训练工作从上海赶回成都配合宣发,期间剧组还要求他们配合录制宣传物料视频,至今恩波先生本人和俱乐部参与《八角笼中》摄制的工作人员以及朋友们不仅没有拿到应有的报酬,甚至连各种支出剧组也没有报销,很多时候都是我们自行支付,各位朋友们啊,5年多啊,我们也是血汗钱啊,我们也要支付各种成本,包括员工工资等,很多公开活动的机酒也是我们自己出的,甚至借款等垫付部分支出,之所以如此只因恩波先生和大家相信王宝强嘴里所说的“自己的人品”,相信王宝强信誓且旦的承诺。现在王宝强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做过的承诺,可能已经忘记了,他只记得“分文不差”,我们将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三、王宝强确实支付给了恩波先生30万元的治疗费,但恩波先生整个住院治疗期间实际支出近两百万,在恩波先生强撑病体参加电影路演活动时,王宝强要求俱乐部方配合他对外宣称是“是王宝强帮助支付了恩波医药费”这样的台本,以此彰显他的崇高与仁义,如果现在王宝强觉得这30万是他“分文不差”之外的支出,我们俱乐部即使砸锅卖铁也可以还给他,但恩波先生为《八角笼中》这部影片所做出的贡献远不是30万所能衡量计算的。
一年多以来,恩波本人以及俱乐部曾经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无数次找到王宝强以及其所属公司沟通,但对方继续采取拖延抵赖等方式进行欺骗,我们之所以选择报警,实属被逼无奈之举,我们认为绝不能让小人当道,骗子得逞,我们将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还俱乐部一个公道,还大众一个真相,还俱乐部的兄弟们和那些支持我们的朋友们一个公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