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莲:最美刘三姐扮演者,敛财76万,枪决前大喊:这不公平

内地明星 4 0

文丨乌未了

编辑丨小城八卦君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凭借“刘三姐”一角,让名不转经传的程春莲成为了爆火全国的知名女演员。

上一秒,她还是神采奕奕的大明星,下一秒,误入歧途的她就沦为了“阶下囚”。

并且,她也是国内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

那么,她到底干了什么事?又为何在最后时刻喊出“这不公平”这句话?

01

1955年,程春莲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童年时期常常吃不饱饭。

这样的生活条件,并没有击垮她,却让她对金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等大了一些后,程春莲因靓丽的外形和出色的气质被当地的舞团选中。

看到女儿有出人头地的机会,程父程母也选择了大力支持,哪怕是借钱,也要让女儿完成自己的梦想。

看到父母这么支持自己,程春莲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在学校的那些年,她几乎都是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

经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和付出,程春莲的人生也发生了第一次转变。

16岁时,成绩优异的程春莲顺利的成为了剧团的正式演员,不仅可以外出表演,还能赚一些零花钱。

同年,《刘三姐》歌舞剧剧组来到剧团挑选演员,在众多演员中,他们第一眼就看中了程春莲。

就这样,程春莲成为了“刘三姐”专业户,每次有她的演出,台下几乎都是座无虚席,人声鼎沸。

虽然演出的机会增加了,收入也比之前多了不少,但赚来的钱也只能养活自己。

于是,程春莲就把目光放到了舞台之外,想要利用自己名气赚大钱,养活自己,养活全家人。

02

1985年,30岁的程春莲正式辞去了歌舞团的工作,只身一人投入了商界。

也许她做梦也想不到的是,这一次的决定,将改变她的一生。

那个时候国内市场经济一片大好,各行各业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看到身边的朋友个个都赚了不少钱,程春莲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但那时的程春莲瘦了没有本钱,只能退而求其次先去到了一家公司,从一名销售员做起。

从那个时候开始,她不断的利用自己的名气,帮助自己结识了不少人,也发现了很多赚钱的门路。

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目标绝不是一名销售员,而是更大的舞台。

80年代末期,程春莲等来了一次机会,她看到中了石油行业供不应求的大商机。

为了能够进入到这个行业,她想办法进入到了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

在那里,她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的科长梁某。

两人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不久后谋划了一场“不为人知”的“交易”。

通过自己的职务之便,他将程春莲领进了石油行业,也教会了她很多“知识”。

在梁某的运作下,程春莲也顺利成为了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的副科长。

这时的程春莲已经掉入了“欲望的深渊”,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和梁某一起“非法买卖石油”。

那段时间里,她赚到了让她数不清的钱。

1988年开始,这二人一共通过虚报需求量的手段,一共“非法买卖”了近3000吨汽油和近2500吨柴油。

他们将这些石油全部进行了倒卖,从中获取了巨大的差价,都进了他们的腰包。

在“欲望”的驱使下,程春莲早已不是曾经的那个她了,她的人生在这里也发生了第二次转变。

03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时隔一年,程春莲和梁某的“丑事”被人举报到了黄石市某部门。

经过部门的详细调查,她依靠“非法买卖”共获利76.6万元。

在那个年代,这笔钱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是现在,也是一笔巨款。

然而,面对证据确凿的事实,她却表现的非常委屈。

即便她有诸多异议,但也磨灭不了她是一名经济犯,而且犯罪事实确凿,判处死刑也是罪有应得。

1992年,在临刑前一刻,她依然认为自己罪不至此,并高声喊道:

“我做了那么多贡献,为什么没有奖励?现在犯了错却要死,这不公平!”

如果程春莲还是一名演员、如果她是一名走正路的商人,那么结果或许不会这么悲惨。

可惜,没有如果,她被处于死刑,也是罪有应得。

当她动心起念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好了她的这个结局。

因为被欲望所吞噬,让她不光失去了自己的前程,也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最后希望所有看到此文的读者,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切莫违法乱纪,开心快乐的享受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