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网易发现有个账号称为“娱乐洞察点点。他显示的地域是河北。
他将我于10月17日6点35分发表在今日头条微头条的文章《独处静养:远离内耗,感悟美妙》,从标题到内容包括图片,一迹未改地搬到网易,以“娱乐洞察点点”发表。
他是在10月18日15点15分发表的。
其实,他剽我这一文章也没捞到什么油水,时止这时也才14个阅读量。
但是,他的道德品质坏的痕迹将长久在网易挂耻。因为网易在之后专门有条声明即“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网易平台变相地保护了像娱乐洞察点点剽窃行为。因为大平台说得很清楚,对网易号“作者”的上传发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对其信息的来龙去脉与真假是不负责的。难怪我原来也有作品被他人搬前这个平台惘然也容易哩!
类似娱乐洞察点点的账号窃别人的作品为已有现象较多,怎么办?被窃作品的作者维权也真难啊!我们盼望平台出策,网友们出谋。
见闻杂谈
2024-10-1706:35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