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圈里最让人膈应的,就属宋小宝了。
他靠一句“海燕呐,你可长点心吧”爆火,成为了全国知名的喜剧演员。
最开始他就是个穷酸的二人转演员,仍在人群里都看不见的那种。
没想到就一句话,让他摇身一变,变成了兜里有钱,头上有名的喜剧大咖。
而他在成名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抛弃陪自己吃苦7年的糟糠之妻。
离婚后,无缝斜街娶小自己8岁女粉丝,生下龙凤胎,他的人生踩在霍晓红的肩膀上实现了逆袭。
没想到,看上去最老实的人,其实才是最“坏”的。
宋小宝“糟糠之妻”
现在的宋小宝,也算是喜剧界的顶流了。
他登台演小品,演电视剧,参加综艺节目,资源接到手软,赚钱赚到手软。
虽然他又黑又“丑”,可架不住他搞笑啊,还是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
可在成名之前,他的生活过得很苦,最苦的时候甚至连房子都租不起。
他从小家里条件就很差,经常吃不饱,穿不暖,十几岁的时候他就辍学外出打工。
开始在二人转剧团里当学徒,每天就给团里的演员们端茶倒水,跑腿打杂。
不管啥脏活累活他都干,只要能学到二人转的真本领。
因为他长相一般,而且从表面看起来很老实的样子,很多人都觉得他肯定不行。
谁也想不到,就那丑丑的样子,最后能火遍全国。
在他人生最窘迫的时候,他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救赎”,就是他的原配妻子霍晓红。
霍晓红的出现,给了他很大的支持和安慰。
当时宋小宝就是个穷小子,而霍晓红在二人转圈子里已经有名气了,是大家公认的“台柱子”。
就因为宋小宝看起来老实,她喜欢宋小宝,觉得宋小宝踏实肯干,是个靠谱的人。
现在看来,“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真不是空穴来风,看人真不能看表面。
就这样,霍晓红看上了宋小宝,她不嫌弃宋小宝穷,也不嫌弃他没名气。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她还手把手教宋小宝唱腔,身段,把自己的绝活全都教给了宋小宝。
说白了,宋小宝遇到霍晓红,简直就是积了八辈子德了。
又是女友,又是自己的伯乐,还是自己的师傅,一举三得,他的人生也是遇到霍晓红才算是正式开始。
抛弃糟糠之妻
两个人刚开始恋爱的时候,霍晓红家人就不同意,觉得女儿和宋小宝在一起是“下嫁”。
以后肯定要吃苦受罪的,说什么都不愿意。
但霍晓红就看中了宋小宝,她觉得宋小宝好,就想和宋小宝在一起。
结婚之后,两个人的生活过得那叫一个苦,宋小宝赚的钱根本养不起一个家庭。
霍晓红就把自己演出赚的钱用来贴补家用,来支持他发展自己的事业。
不管生活有多苦,多累,只要能和宋小宝在一起,霍晓红就觉得很开心,很幸福。
从来没有过一句怨言,宋小宝得此妻子,真的三生有幸。
后来,霍晓红主动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既是他的妻子,又是他的经纪人,化妆师。
全力支持他发展自己的事业,就希望宋小宝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终于,在两个人的努力下,2007年宋小宝被赵本山看中,命运的齿轮从此刻开始转动。
赵本山觉得宋小宝虽然长相一般,但很有喜剧天赋,决定收他为徒。
就这样,他成为了赵本山的徒弟,在赵本山的力捧下,他正式走上了人生巅峰。
先是在辽宁卫视综艺里露脸,之后一步步成为了知名的喜剧演员。
2011年,宋小宝和赵本山一起登上了辽宁春晚,在台上表演了小品《相亲》。
那句经典语录:“海燕呐,你可长点心吧”就是来自于这个小品。
就这一句话,让宋小宝爆火,在妻子的支持下,赵本山的提携下,宋小宝终于出人头地了。
之后他名气大涨,商业演出,广告代言接到手软,出场费从最开始的几千块,涨到了几十万。
以前连房租都交不起的穷小子,成为了身价千万的大明星。
本来以为霍晓红的苦日子总算是熬出头了,接下来要开始享受生活了。
可谁能想到,这个表面看起来老实的宋小宝,其实背地里是个“大渣男”。
在成名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
2012年,宋小宝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和霍晓红提出了离婚,给出的理由是“性格不合”。
这不妥妥的渣男行为?在一起这么多年都没有不合适,一下子爆火就突然不合适了?
她陪着宋小宝吃了7年苦,火了火了,两个人不合适了。
她想过挽留,但是宋小宝的态度很坚决,铁了心就是要离婚,实在没办法,霍晓红同意离婚。
而且还是净身出户,离婚后霍晓红彻底“消失”。
宋小宝现状
宋小宝在离婚还没半年,就迎娶了小自己8岁的女粉丝王雪,再次被大家大骂渣男。
据了解,王雪是个典型的白富美,没在一起之前就经常去看宋小宝的演出。
婚后,王雪给宋小宝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凑成了个“好”字。
但没人为他高兴,网上一片骂声,说他是陈世美,有钱就变坏的典范。
这些年,因为这件事情,宋小宝的事业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面相变化也越来越大。
以前那种憨厚老实的样子完全没有了,反而是多了精明和油腻的感觉,让人很不舒服。
现在每次说到宋小宝,还是会有不少人骂他“抛弃原配”,“忘恩负义”。
每次有新作品播出,评论区都会被骂声淹没,毕竟网友们也都不是傻子。
现在的宋小宝已经43岁了,事业和之前相比较起来拉胯了很多,口碑更别说了。
所以,人还是不能太张扬,不然会遭到反噬的。
那么对于宋小宝抛弃糟糠之妻的做法,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