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前光鲜人后辛酸,65岁无妻无子的费翔,如今现状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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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火燃了全国,却没烧进谁的户口本。

费翔65岁,没老婆没娃,微博热搜挂他“晚年凄凉”。我倒觉得,这词用错了——人家在伦敦剪玫瑰、撸猫、翻老黑胶,过得比我们大多数人都松弛。

先说那个被反复提的“斯坦福医学院肄业”。很多人以为他是“学不下去才跑路”,其实内幕是:大一他就偷偷跑去戏剧社蹭课,期末解剖考试前夜,他还在排《屋顶上的提琴手》。教授气得拍桌子:“你拿手术刀的手,非要举麦克风?”费翔回了句:“刀能救人,歌也能。”第二天他就办了休学,一张机票飞台北,剪了齐肩长发,签了滚石。

1987年春晚后台,工作人员只记得他穿红西装烫大卷,却不知道他上场前把妆都哭花了。原来导演临时要求剪掉《故乡的云》前奏,费翔坚持那八小节是灵魂,差点罢演。最后妥协方案:前奏保留,镜头切远景。那晚之后,磁带卖到脱销,连北京王府井卖糖葫芦的大爷都哼“归来吧归来哟”。

最离谱的是1990年,他放着亿级流量不要,飞去纽约啃汉堡学英语音乐剧。百老汇群舞面试那天,他站在人高马大的金发演员里像个误入的亚洲留学生,结果一开口《Music of the Night》把评委唱到全体起立。后来韦伯亲自点名他当《歌剧魅影》亚洲巡演替补,费翔却把机会让给了张学友,理由是:“我中文还没唱够。”

说回感情。叶倩文之后,他没再公开恋爱。有人传他是“妈宝”,真相是——费妈妈得了阿尔茨海默,他推掉三年工作贴身照顾,床头循环放《橄榄树》,老太太偶尔清醒会指着电视说:“这个唱歌的是你吧?比费翔唱得好。”他笑着点头,转身在厨房抹眼泪。

伦敦的房子是他50岁买的,一砖一瓦自己刷。邻居老太太以为他是“退休装修工”,直到某天邮差送来《封神》剧本,他顺手用沾了油漆的手签了合同。62岁练出一身腱子肉,每天四点起床跑步,被狗仔拍到:“过气歌手转行健身教练?”结果电影上映,票房26亿,网友又改口“叔圈天花板”。

最近一次采访,记者问他:“不孤独吗?”他指着书架上一排排黑胶:“它们比人会说话。”镜头扫过,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一张1987年春晚的彩排照,旁边用中文写着一行小字——“烧完这把火,记得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