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所谓“20年老友”把何晴的病床照发出来那一刻,我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不是缅怀,是二次伤害。
她经纪人生前就说过,她更希望大家记住的是荧幕上光彩照人的她。
家属也通过律师声明过,“从未授权任何人发布私人医疗影像”。
到这,边界已经很清楚了。
别拿“老友”当挡箭牌。
京师律师王辉说得明白,《民法典》1033条管的就是这事,未经许可公开医疗隐私可能构成侵权。2019年偷拍明星就诊的护士,最后赔了12万精神损失费,前车之鉴摆着呢。
何晴工作室也在收集证据走法律维权,这一步我支持。
从情感上我更难受。
中传的报告显示,83%网友反对公开逝者病容照。
武志红也点破了:“通过消费他人痛苦来缓解自己的死亡恐惧。
”想想就后背发凉。
好在抖音已经下架并封了号,演协网络表演分会也要把这种行为纳入“黑名单”评定,平台与行业该亮态度。
纪念可以有很多方式,非要拿最刺眼的一张吗?
你能接受以“病容照”当悼念吗?
平台和行业的这道线,你希望画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