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和你的所谓个人工作室多次罔顾事实、编造谎言,利用个人影响力蒙蔽,误导粉丝和社会公众,并在行业内和网络平台传播关于我司的诸多不实信息,多方抹黑公司,刻意引导不明真相的粉丝,甚至私下利用网络水军等非法手段“网暴”我司,对我司的社会和商业形象和正常的企业运营造成了极大伤害。试问是国家法制和公序良俗,社会公众的利益大还是你的个人私利大?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大还是暂时被你欺骗和误导的不明真相的粉丝的力量大?
在此最后一次要求你们立刻收手,停止所有侵权抹黑行为,我司将以长期以来所掌握的大量事实和你们的种种劣迹为依据,将就你本人和你的关联人涂某某等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行为,择日向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网公开实名举报。特此告知!
此前报道:
近日,丝芭传媒起诉状称鞠婧祎合约至2033年引发热议。12月15日,鞠婧祎方发声明,称与丝芭传媒的经纪合约已于2024年6月终止,同时指控丝芭传媒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
16日,丝芭传媒晒笔迹鉴定报告否认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对此,鞠婧祎方也请律师发布了相关声明。
鞠婧祎方称双方合约已于2024年6月到期,丝芭传媒所谓补充合约系伪造,且该公司长期、多次串通其关联公司通过签订“双重合同”的方式隐瞒演艺收入真实金额,截留、侵占本应属于鞠婧祎的演艺收入。
鞠婧祎方称芭文化通过新浪微博账号 “丝芭传媒” 在微博平台所发布声明中所载 “鉴定意见”,并非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之鉴定机构作出,其内容亦与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之鉴定机构所作结论相悖。
12月16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丝芭传媒 发布“关于我司艺人鞠婧祎的事实阐述和声明”,称鞠婧祎在行业内和相关平台上散布“个人只拿到金额极低的工资,没有业务分成并受到长期压榨”等相关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声明称,丝芭传媒曾出资人民币1.6亿余元,为鞠婧祎单飞发展后规划影视发展路线,截至2024年5月,已向鞠婧祎结算支付税前金额共计139044543.5元,均有本人签收凭证,并按月支付固定收入25万元(税前),还提供专职司机、房车供其使用多年,提供上海高级公寓供其居住。
丝芭还表示,图中公开的艺人收入为公司依约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已向管辖地税务机关依法完税的正规合法收入,经得起任何形式的税务核查。但是,在此之外如存在任何形式其他未申报、未依法纳税之收入,丝芭不承担任何责任。
鞠婧祎,1994年生于四川省遂宁市,女演员、歌手。2013年,鞠婧祎凭借SNH48《剧场女神》团体公演正式出道。2016年,主演个人首部玄幻剧《九州·天空城》,还曾出演《芸汐传》《热血长安》《新白娘子传奇》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