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在超市打工父亲跳海那年她19岁,追星梦碎后没人教她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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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兰州一位十六岁的女孩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刘德华。醒来后,她坚信这是命运的指引,从此全身心投入到追星之中,不仅省吃俭用买海报和磁带,甚至放弃了学业。起初家人试图劝说她回归正常生活,但发现她心意已决,便转而选择支持。她的父亲甚至卖掉了家中唯一的住房,筹得九千多元,带着她远赴香港只为看一场刘德华的演唱会。然而,那次行程只让她远远望见偶像一眼,她仍感不满足,直言刘德华比父母更重要。

到了2005至2006年间,家庭因长期追星陷入严重债务困境,父亲一度考虑卖掉自己的肾来筹钱。此事被媒体广泛报道,标题多以“父为女卖肾”等煽情字眼吸引眼球,却鲜少有人真正关注女孩的心理状态是否健康。2007年3月,在多方关注下,刘德华团队安排了一次公开合影,但这只是例行流程,并无私下交流。女孩表示未能看清偶像面容、也没能说上话,感到失望。几天后,她的父亲在香港跳海自尽,留下十页遗书,将责任归咎于刘德华的“冷漠”。

此后,女孩起诉《南方周末》,认为相关报道损害其名誉,又向刘德华索赔一百万元,但法院未予支持。事件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但她的生活并未因此好转。2014年,她在一档电视节目中坦言后悔,意识到用父亲的生命换来一张合影实在不值得。如今,她在兰州一家超市从事促销工作,月薪两千八百元,还要照顾精神状况不佳的母亲。曾有传言称她尝试过直播带货,但只要提及刘德华,平台便会限流,最终她选择淡出网络。

二十年过去,无人知晓她是否接受过心理辅导,也未曾听说当地民政部门给予实质援助。她的母亲始终沉默,未曾对外发声。类似极端追星事件并非孤例:2005年有人为李宇春集资百万送礼,虽引发纠纷却未酿成悲剧;韩国也曾发生粉丝集体自杀事件,促使社会反思“宗教化追星”现象。而在国内,相关研究与引导机制仍显不足。如今短视频平台上,“代追星”服务悄然兴起,用户付费请人送花、写信,年收入可达上亿元,却缺乏有效监管。

她不是第一个因追星迷失方向的人,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当一个人把偶像当作生活的全部,身边人是否应适时干预?媒体是否应避免以流量为导向放大个体悲剧?明星在享受粉丝热情的同时,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社会责任?这些问题至今未被深入探讨。如今,她日复一日地上班下班,安静地生活在城市的角落。或许连她自己,也在慢慢学习如何与过去和解,如何在平凡的日子里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