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桦拒陪客被罚200万,行业潜规则浮出水面,女性代价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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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桦最近提到一件事,让人感到意外,她说以前在公司的时候,老板安排她去陪客户旅行,说这是工作需要,她当场就拒绝了,公司因此不高兴,说她没履行合约,要她赔偿两百多万违约金,老板还说她没去就等于没有损失,这话听着奇怪,好像女人的身体是公司可以随便使用的工具。

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几年前有个富家子弟想娶她,拿出一亿元作为条件,要求她离开演艺圈,她也同样拒绝了,两次都是别人用金钱来换取她的选择权,一次涉及她的身体,一次涉及她的事业,她没有退让,但付出的代价很大,那两百万元不是她自己任性决定的,而是行业通过合同强迫她支付,这种条款早就藏在艺人合约里面,动不动就是天价赔偿,实际上是用这种方式让人听话。

香港与内地签订的艺人合同里,常常写明要听从公司安排、违约就得赔很多钱,连私人生活也受约束,李彩桦不是唯一被这类条款限制的艺人,去年有位男艺人由于没出席品牌活动,赔偿了800万元,但他并未被要求陪酒或陪同旅行,李彩桦的情况更清楚地表明,女性艺人面对的不只是商业纠纷,而是一种带有性别色彩的压制。

媒体总爱夸那位女艺人清醒有骨气,好像她是特例,其实韩国那边也有女团成员站出来说过公司要她们去陪酒,这不是某个老板心眼坏,是整个行业里藏着这种规矩,中国在2023年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说不能利用职权骚扰女性,可具体到经纪公司怎么落实,就没人来管。

李彩桦在2000年刚出道,凭借《回家的诱惑》等剧走红,她演的角色多数是独立坚强的女性,现实中她也一样,现在她没有签约大公司,自己接工作,自由却辛苦,那200万违约金成了她换取自由的代价,她没有妥协,也没被捧成英雄,反而受到行业冷落。

这件事发生之后,公司没有回应,监管部门没有行动,圈内人也没有公开谈论,大家都认为女明星收入很高,生活应该很顺利,其实她们承受着很多辛苦,只是没有人愿意倾听,公众觉得娱乐行业很公平,实际上问题被沉默掩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