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红受邀演出费用归自己还是上缴剧团?2大问题制度完或是科学管理王道。
袁红外出别的剧团演出该不该给安万剧团交钱还是收入全归自己?但显而易见的是袁红这两场受邀演出大概率上是没有给剧团交一分钱的,而且扶风那场演出很有可能是袁红回乡的公益演出,所以不存在交不交钱的事。但甘谷张家庙演出应该是和麟游剧团的合作演出,而且应该是有偿演出。
问题来了,演员在和本剧团签有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期间将会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演员能否在不影响本剧团演出的情况下接受外剧团邀请合作演出?
·第二个问题是演员受邀演出的收入该如何分配?要不要给本剧团上交管理费?
显而易见的是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就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演员可以和本剧团协商办理达成一致即可。但如果演员和剧团之间是一种松散性的合作,或属于临聘演员或是干天天的,没有签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也不用按月支付工资,而是按唱一天唱一本戏,演一个角色来结算,就不存在演员受邀别的剧团要不要交管理费的问题,演出费用自然全归演员自己所有。
袁红这两天演出应该属于第二种或者属于合同期尚未续签之前的行为,自然不用给剧团交纳相关的管理费。也难怪昨晚剧团为袁红接风,安万老师找不见袁红,后来袁红从人群后面站了出来,安万老师调侃说他不要钱的,其实说的就是管理费。
至于其他演员能否效仿袁红受邀演出,依据合同约定办即可或也可以协商。所以提醒安万剧团要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以免是节外生枝。不是谁都可以效仿袁红,不是谁都可以成为袁红的,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