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李现这回在澳门,摄影瘾犯了,结果差点搞出个大新闻!
12月8号,他自个儿在社交账号上晒了一组澳门“扫街”大片,顺便分享了个巨尴尬的插曲。
被路人警告:“照片给我删了,不然报警!”
哈哈哈,这简直是所有街拍摄影师的“社会性死亡”瞬间啊!
原来问题出在这儿!李现说,他搞的是那种“玛格南”式的纪实抓拍(就是很人文、很突然、很捕捉瞬间那种)。
但澳门法律规定,未经同意拍路人,尤其可能涉及肖像权,真可能摊上事儿!
网友看完都懵了:还有这规定?真·被科普到了!
其实李现的摄影之路,说起来也挺“魔性”的。
他之前就自曝玩摄影已 “走火入魔”。
今年3月,就有网友在北京公园撞见他,背着长枪短炮,硬生生挤进大爷们的“顶级摄影军团”。
虽然裹得严实,还是被眼尖的认出来了。
更好笑的是,网友还调侃他 “设备不如大爷的” ,结果李现反手就晒了一堆鸟片,疑似默默“用作品说话”。
到了今年8月,他的摄影“魔爪”伸向了同事。
他晒了好多张李一桐在剧组的美照,配文信息量巨大:自称摄影走火入魔,正好进组拍民国戏,“没有模特练人像” 的难题瞬间解决,李一桐成了他 “四个月妆发齐全的互勉模特” 。
好一个“互勉”,这算不算剧组隐形福利?
平时被无数镜头对着的明星,反过来当摄影师时,也得乖乖遵守“素人”的法律法规。
这反差,够鲜活的普法教育了。
很多摄影爱好者痴迷街头纪实,但艺术追求和隐私法律的边界到底在哪儿?李现这一出,比干巴巴的法律条文好使多了。
别人休息时刷手机,李现休息时扛相机打入大爷内部。
这爱好,烧钱又耗时,但看得出是真爱。从拍鸟到拍人像,技术流路线清晰。
网友们的神评:
“当明星拿起相机,才发现路人甲的‘肖像权’才是终极BOSS。”
“大爷的镜头里是风景,李现的镜头里是‘法考知识点’。”
“从被拍者到拍摄者,他终于在澳门街头,理解了什么叫‘镜头恐惧’。”
最后一句走心: 抛开明星光环,也就是个为爱好踩过坑、闹过尴尬的普通人。
只不过他的“社会性死亡”,顺手给全网提了个醒:下次街拍,手别太快,先看看地方允不允许。
这瓜,吃得还挺有教育意义!我反正是学到了,你们呢?(默默掏出了手机检查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