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湾将修改再婚继续给赡养费的条款,汪小菲可能无需打追债官司

港台明星 10 0

一个人想成功,按照中国古文化的深髓,是要天时地利人和各方面有利的条件一起具备,就好像汪小菲现在。

离婚后的三年,汪小菲过得很狼狈,直到一年前才开始走运的迹象,把小梅结婚之后,日子开始有了盼头儿,生活开始走上坡路,马筱梅是汪小菲的福星。

虽然再婚很幸福,生活中依然充满了鸡毛蒜皮的琐事儿,最痛苦的就是每次看孩子,都得跟孩子的妈有一次剧烈的拉扯,大家撕下脸面很是难看。

在大S生前,台湾的有一条法律国内外的网友都觉得汗颜,就是妇女再婚之后,哪怕是带着孩子嫁人了,前夫依然要给抚养费,到孩子满18岁为止。

甚至汪小菲还给了大S将近两年的赡养费,抚养费每个月20万,养费每个月48万,加上每个月23万的房贷,以及其他的电费水费保姆和司机的工资,每个月都是过百万的开支。

因为大S和汪小菲的离婚官司长期占热搜,估计对弯弯的司法部门有所触动,最近修改了某项法律条款,特别有借鉴意义,对汪小菲有可能是一项利好。

台北的民法典修正法案,专门修改了一条女性再婚之后,不会再获得来自南方的赡养费。

给这条法律条款点赞,最大的受益人就是刚跟台北姑娘离婚的大陆仔陈晓,只需要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就可,没有汪小菲这么倒霉,还得支付天价的赡养费。

在以前的条款中,夫妻离婚之后,男方要支付女方赡养费,一种是临时赡养费,另一种就是终身赡养费,所以大S坚持跟汪小菲在台北扯阵,孩子上台北户口,在台北单方面官宣离婚,哪怕再婚也无所畏惧,拿到了孩子的监护权,一边跟新欢秀恩爱,一边领着巨额的赡养费。

这条不合理的条款,导致汪小菲和大S接连打了21场官司,台北的地方法院都烦透了,一直到去年的上半年才撤销了这笔费用,也有了修改法律条款的念头。

是不是大S以1己之力,推动了法律的进程不敢说,估计很多台北的离婚妇女,会因为这个条款的改动损失了一笔巨大的利益,女人会憎恨她,男性群体会感激她。

这就是世界的真相,爱恨都是相对的,你不可能做到所有人都喜欢。

黄春梅想跟汪小菲讨要2.5亿的欠款,其中就包括房贷和赡养费,这条法律条款一出,如果真正落实,赡养费就没有了,欠款至少少了一半儿。

台北信义区的豪宅本来就在汪小菲的名下,虽然登记着大S的名字,但出资人是汪小菲,处置房产的时候必须要汪小菲点头,因为是烫手的山芋,黄春梅和卤蛋对豪宅又爱又恨,只能无奈放手。

只要汪小菲为两个孩子争得应该继承的份额,估计黄春梅到最后还得倒贴钱,还得退出现在居住的豪宅,布局一场也是徒劳,估计黄老太太的余生也会郁郁寡欢。

一把年纪了,生前靠孩子妈供养,闺女死了想拿走全部,这样的姥姥,不提也罢。

汪小菲真幸运呀!

感觉2025年,这个哥们儿的运气像是开了挂一样,各方面一片利好。

人还是要保持初心,一定要做正事儿,这样的生活才能不被反噬,一切都会向好发展,汪小菲最让人夸赞的事情,离婚后对孩子不离不弃,在财产上对前妻和儿女很大方,俘获了一大批女网友的心,得到了超赞的正能量支持。

大S的口碑发生逆转,其实是徐家人整体的弊病,总是打着高大上的名义想不劳而获,如果这种思想和人都能占上风,岂不是反天罡了?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