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据财经网消息,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法院公开古力那扎尔·拜合提亚尔与邹某某名誉权纠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内容显示,被告发布涉案博文,言辞带有明显的侮辱性,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法院判决被告通过书面形式向古力娜扎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60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邹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古力娜扎申请强制执行。
对此,粉丝们纷纷留言力挺:“支持娜扎维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这不是娜扎首次就类似事件开展维权工作。
2024年10月15日,古力娜扎工作室针对艺人古力那扎尔·拜合提亚尔的一系列严重侵犯艺人名誉权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维权工作,并就近期名誉权案件的维权情况和相关进展作出声明。
声明中公开了相关侵权人员的处罚结果,其中2人被执行(附上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9人公开道歉并进行精神损失赔偿,2人正在审理过程中。工作室表示后续也将陆续视情况进行相应的维权措施,适时公布维权进度和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古力娜扎,1992年5月2日出生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时尚模特,代表作有《择天记》《缝纫机乐队》《仙剑云之凡》《柠檬初上》《青丘狐传说》《轩辕剑之天之痕》《风起霓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