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雯被判诽谤,她撕破了谁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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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雯,是一个大美女,知名节目主持人,坐拥四百多万粉丝。

​ 她突然收到互联网法院的消息,法院以诽谤为由,判决她赔偿某外卖平台50万元,还需要在人民日报等媒体上公开发布道歉声明,连续30天…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八月,刘雯在自己账号里发了一些外卖员实际工作情况的视频,并呼吁整改对外卖员不公平的实际存在的规定,以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

想不到她却成了被告,而且被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万并道歉。

刘雯懵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了被告,而且还是在收到判决书以后才得知自己被起诉了。

北京互联网法院居然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就把她当做被告开庭并直接宣判,真有点让人搞不懂。

正常来说,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之后,法院会给被告打电话,通告立案情况,并且把立案通知邮寄给被告。

如果被告不接电话并且下落不明,法院可以用公告方式通知开庭事宜。

既然法院当初在发立案通告的时候联系不到她,为什么如今发判决通告就能联系到她了呢?

这实在让网友们觉得难以置信。

这件事情还引发了网友们对公告送达合法性的质疑。因为公告送达通常适用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而刘雯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

​刷到网友们转发的刘雯道歉视频,刘雯说她在上班时间多日多次给主审她案件的法官打电话,却总是打不通,并且该法官在判决书中说刘雯在视频中诽谤了某外卖平台,而刘雯又公布了该视频,刘雯确实没有说那些话,很显然是法官错判了。

刘雯可不是一个花瓶,人家是法学硕士,主持法律类电视节目,人家发视频的时候可不会乱说。

​ 既然法院判决要求她道歉,她真的道歉了。她的道歉,是辛辣的讽刺。她句句都在道歉,句句都在反击。

​ 比如,平台声称没有要求骑手六加一,是下面的站点要求。刘雯先道歉,我错了,我居然如此无知,把站点的责任推给平台,原来站点不是平台的。那么小偷去偷了钱包,是他的手在偷钱包,是不是跟他没关系?他这个人是不是没有罪?同样的道理,刘雯的嘴说了那些话,法院只能判决刘雯的嘴,不应该判决刘雯…

​ 真是看得让人揪心,哭笑不得。

​ 外卖,是我们普通人不能提到的事情。笔者有很多文章,只要提到了外卖,就会被某公司投诉,然后文章被和谐了。

​ 刘雯撕破了多层遮羞布。

​ 一,她撕破了某平台在抽成与配送费分配上不合理的遮羞布。

​​ 二,她撕破了某平台规则不合理,对骑手保障不足的遮羞布。她质疑平台规则迫使外卖员违反社会规定甚至危及自身安全。

​​ 三,她撕下了网络言论监管与平台权力边界的遮羞布。刘雯为骑手发声却被判诽谤,那么公众还有没有说话的权力?

​ 很多网友都在质疑:“王佳佳案让我们知道了法院与保险公司有战略合作,难道跟外卖平台也有战略合作吗?”

​​​​​​​​ 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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