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话题#转卖黄子韬送车帖超30条#冲上热搜,引关注。
近日,艺人黄子韬在直播间送出30台车,引发关注。有意思的是,1月14日,封面新闻从二手交易平台检索发现,已有售卖相关车辆的帖子出现,内容带有“黄子韬直播间抽中一台宝骏云海“等内容,价格从1万到5万不等,帖子数量已经超过30条,比送出的车还多。
对于二手平台真实的转让行为,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并不违规。而卖家假冒信息和蹭流量的引流行为,则可能涉嫌违规。
二手平台卖家发出的帖子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据公开信息显示,此次黄子韬送车活动,选择的是售价为123800元的宝骏云海汽车,通常来说,车辆成本(含购车成本、税金、保险等)÷车辆使用年限=1年的基准使用价值。而车辆使用年限一般为12年左右,同时从第一年开始,每年在基准使用价值会按照折现率逐年降低。
据《每日经济新闻》,目前大众对于活动最大的热议点在于为什么最终送出的只是汽车使用权。事实上,这样的安排背后有其合理的法律依据。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来律师表示,“根据我国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中第3款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同时,附带性地提供物品、奖金都属于有奖销售,而法律规定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而且要符合公允的市场价格。”
此外,如果违反了这一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者处以罚款。具体的处罚措施如下: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月14日凌晨,黄子韬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回应送车事件,其称:“今天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说车的这件事情。”
黄子韬在文中回应称:“(我们)要考虑的地方和细节非常多,尤其法律要求和平台规则都不允许(赠送)五万以上,对于送车就要特别谨慎了。但是因为我已经跟你们说出来了,我也不想让你们失望,就坚持信守承诺,在确保合法合规的送的情况下尽可能让你们满意。”
黄子韬称,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要送什么车,没提过任何品牌。
图片来源:黄子韬抖音账号
“有人把我的(直播)切片断章取义,我明明是直播的时候读了评论区的评论(任意车型任意颜色等等),就被人剪辑成了我说‘我要送任意车型任意颜色……’”
黄子韬表示,最终送的车并非单纯从车的价格考虑,“我要和我的团队考虑怎么样保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送给直播间的人,让大家拿到好一点的车又能有相对较长周期的使用权。”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发心,懂的人自然懂,不懂得说再多都是无用功,我活的光明磊落,我也没有对不起任何人,我,问心无愧。”黄子韬写道。
1月10日,艺人黄子韬在直播间送出30台车。据了解,黄子韬曾因承诺送车涨粉超3000万,10日晚其粉丝数更是突破了4500万。送车直播结束之后,黄子韬的社交账号开始掉粉,粉丝数已减少近400万,并还在下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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