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电诈去掩盖人口贩卖

内地明星 3 0

男演员王星被绑架至缅甸一事,终于迎来了好结局。1月7日晚,失联4天的王星确认被成功解救。

在王星获救的当天,一个有487名被困人员家属组成的缅甸互助群中,群主通过在线文档统计被困人员的相关信息。目前已有174名家属填写了信息。这份文档最终被命名为《全国174位‘星星’被困缅甸联合求救》。

在这场全民呼吁救援的关键时刻,我看到不少人质疑王星的遭遇,认为他可能是自导自演,只为博取流量。其他人都是为了高薪自愿过去搞电诈,没有救的必要。

这种说法显然是以偏概全

回顾国内此前对缅北诈骗案件的报道,大多确实是围绕着被高薪诱惑或者主动参与诈骗活动进行概括,但这并不能代表所有被困人员的真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联席办发布的数据,截止至2022年3月,累计审查缅甸偷渡人员10589人,其中的70%都是过去搞电信诈骗。自2023年9月到2024年11月23日已累计抓捕5.3万余名中国籍的涉诈犯罪嫌疑人。

从以上数据来看,确实有不少中国人参与了电信诈骗且涉案金额巨大。因此,公众对电诈人员的愤怒和反感是可以理解的,哪怕是被诱惑过去的,也要骂他一句又蠢又贪,更何况提出去营救这些人呢?

那何为电诈?电诈指通过互联网、电话进行诈骗,这是从犯罪分子角度定性的,因此只要有人说某某被拐卖去电诈了,我们下意识都会认为是非蠢即坏才会去参与诈骗,在一定程度上有种受害者论的感觉。

但这些园区的电诈早就不止诈骗这单一行为,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且骇人的产业链。它里面包含了绑架、人口贩卖、虐待、性侵、诈骗、屠戮生命、器官买卖等多种犯罪。

国内却还是一直用电诈来统一定义这些犯罪,实在是有点避重就轻的感觉,也在一定程度上迷惑了大众。

回看王星事件,泰国方面在调查后确定王星是人口贩运的受害者。也就是说这是一起涉及绑架和人口买卖的恶性犯罪事件。

王星其实并非是个例,根据2023年8月泰国警方发布的数据,每年大概有7万名华人从泰国被贩卖到缅甸的妙瓦底镇,相当于平均每天有将近200人被卖过去。这种情况进一步表明,在缅北及周边地区,很多被困人员可能并非主动参与诈骗活动,而是被强行卷入被迫参与非法活动。

2024年12月27日,两名20多岁的女孩受邀去泰国旅游被带入缅甸诈骗园失联,目前仍未找到。

这些人最后大概率都会被当作奴隶被贩卖给电诈园区,电诈只是被贩卖后从事的工作之一,本质上就是人口贩卖。如果我们直接将这些无辜的国人轻率地归类为“为了所谓高薪而参与犯罪的电诈人员”,将他们所遭受的苦难用遭遇电诈4个字来形容,那无疑是对他们处境的极大误解和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