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鹿晗直播间做侮辱性动作:公众人物应承担社会责任,粉丝应理性追星不能诋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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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九派新闻

#律师称黑粉对鹿晗恶意攻击或侵权#【#律师谈鹿晗直播间做侮辱性动作#:公众人物应承担社会责任,粉丝应理性追星不能诋毁他人】1月6日,话题“@M鹿M鹿晗社交平台被禁止关注”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6日下午,@鹿晗工作室发布消息称,代表鹿晗先生发布如下道歉:因在直播过程中,做出了不良示范,本人在此郑重道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鹿晗在直播中飙脏话、竖中指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鹿晗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承担了较重的社会责任。他的不当行为可能对粉丝尤其青少年粉丝产生不良引导,影响了社会风气。粉丝应理性追星,黑粉若故意发布虚假、低俗、有害信息,恶意攻击、诋毁他人,同样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等的侵权,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也会触犯刑事法律。抖音、微博、小红书禁止关注鹿晗的处罚是基于平台规则做出的,鹿晗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平台可以根据用户协议进行禁止关注等处理。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对于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鹿晗道歉#@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