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回应损坏酒店财物称会赔偿,可以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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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5日,演员李明德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了来自电视剧《三人行》剧组的一封解约通知书。

根据通知书内容,李明德被要求于一天内退房离开剧组,并需退还第一期服务费10万元人民币。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酒店内暴力损坏财物,需要赔偿共计9677.8元的物品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面对这些指责,李明德在其社交媒体上作出回应:“那是我的人性小测验,我输了,一人做事一人当,损坏的财物我会照价赔偿。

”他声称自己知道有人给他设下陷阱,并表示这是“将计就计”的策略,但最终承认自己在这场博弈中失败了。

尽管如此,李明德的态度并未影响其粉丝的支持度,在不到一小时内,他的网络账号粉丝数量从349万增长至380.7万,增加了超过30万的新关注者。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哪是什么‘人性小测验’?分明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而不是用这种借口来推卸责任。

也有网友认为,所谓的‘设套’、‘将计就计’听起来就像在找借口。

既然你选择了这样的行为方式,就应该承担后果。现在还说什么输赢,真是可笑。

那么,李明德是否可以因为认为自己遭遇‘设套’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呢?

即使李明德认为自己遭遇了所谓的“设套”,但这并不能成为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理由。

根据中国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一旦签订合同或实施了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如果李明德确实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恶意诱导或其他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但是在此之前,他仍需按照解约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