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4日,在四川的一个公共场合,著名演员蒋欣出席了一场活动,她身穿一袭黑色旗袍,显得既优雅又庄重。
在活动现场,蒋欣正在为摄影师摆出各种造型,以配合宣传需要。
此时,一位前来参加活动的阿姨希望能够拍摄一张个人的照片。
由于蒋欣所站的位置恰好是理想的拍照地点,这位阿姨便请求蒋欣能否稍微让一下位置,以便自己可以拍到满意的照片。
面对突如其来的请求,蒋欣展现了她的亲民和礼貌态度,尽管可能感到有些意外,但她还是微笑着回应,并按照阿姨的要求挪动了身体,给对方腾出了空间。
这一幕被现场的其他观众捕捉下来,并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明星也是人,他们也有工作的时刻。
这位阿姨是不是有点过分了?难道不知道人家是在工作吗?这样的行为简直是对专业人士的不尊重!"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没有公德心了,看到明星就像见到自家后花园一样随便使唤。
如果是在公众场所还好说,但这明显是在一个有组织的活动中,应该遵守基本规则啊!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明星是否拥有拒绝普通民众不合理要求的权利呢?
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公民享有肖像权和个人隐私权。
当明星参与公开活动时,通常意味着他们愿意接受一定程度上的公众关注和拍照请求。
但如果这些请求干扰到了他们的正常工作或私人生活,明星有权拒绝。
特别是在有组织、有安排的商业活动中,未经许可的摄影行为可能会侵犯到明星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蒋欣觉得阿姨的行为影响到了她的工作,她完全可以礼貌地解释情况并拒绝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