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4日,年轻演员李明德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连续发布了六条动态,内容涉及他与《三人行》剧组之间的矛盾。
这些动态不仅表达了他对资本操控娱乐圈的不满,还直接指责了同剧的一位男一号存在不当行为,包括缺席剧本围读会、现场走戏迟到等,导致其他演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不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等待。
根据李明德的说法,在一次全组剧本围读活动中,这位男一号并未出席,而这是演员们熟悉角色、磨合台词的重要环节。
此外,该演员在现场走戏时迟到了四十分钟,使得整个剧组被迫等待,并且当时气温低至零下十七度,给所有人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李明德还在留言区与粉丝互动,透露了一些负面经历,如被利用真诚和善良,遭受无底线压榨等。
他暗示与圈内人士发生冲突,并有爆料趋势。
同时,他也批评了一些青年演员不敢站出来说实话,称自己愿意身先士卒。
这次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公众对于演员职业道德以及资本对娱乐产业影响的关注。
许多人认为这反映了当前中国娱乐圈中存在的某些不良现象,比如部分艺人缺乏职业操守,以及资本力量对新人演员发展的影响。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现在这些流量明星是不是觉得自己的架子太大了?不管有什么理由,既然答应了参加活动就应该遵守规则。
如果真有问题可以提前沟通解决啊,这样临时变卦不仅影响了其他人的安排,还破坏了自己的形象,真是得不偿失!"
也有网友认为,看到这样的场面真是让人失望至极!把政治舞台当作个人秀场,不顾及后果地利用民众情绪为自己的私利服务。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形象,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严肃处理,不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那么,若艺人确实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例如频繁迟到或缺席重要会议,主办方是否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呢?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艺人与制作方之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演出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则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时(例如频繁迟到或缺席),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具体来说,制作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向艺人索赔经济损失、名誉损害赔偿等。
此外,如果艺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还可能会涉及到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形式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