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女演员徐娇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上前劝阻,抽烟男子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
徐娇亲自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
他这一回答,显然把自己的嗜好凌驾于他人利益之上,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理由受到任何干扰。
他似乎认为,餐厅内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容忍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只要没有明确的禁烟标志,他就有权利在任何地方肆意抽烟。
在这种情形下,徐娇决定录下证据,以备不时之需,然而,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那位男士。
他竟然动手抢夺了徐娇的手机,并在双方冲突过程中挑衅般把手中的烟蒂扔进了徐娇的饭碗里。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已经超越了简单的烟草问题,触及到侵害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界限。
更令人愤慨的是,抽烟男子不仅没有任何歉意,反而情绪激动,反复质问徐娇:“你删不删?”
在众目睽睽之下,气氛异常紧张,幸亏有人及时上前劝解,才避免了更严重的暴力冲突。
当长沙的警方赶到现场,制止了双方的对峙后,给出的回应却让人有些无奈:“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无法进行罚款。”
公共场合本应是一个共享的空间,每个人都应保持对他人的基本尊重与理解。
然而,个人行为的“边界”往往因为自私和不理智而变得模糊,尤其是在一些公共场所,某些人的“我行我素”已经严重侵害了他人权益。
作为一个成年人,基本的社会公德应当是每个人应遵守的准则,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
无论是否存在禁烟标志,公共场合抽烟本身就是一种对他人健康和舒适的侵犯。
餐厅是一个公众场所,不是私人空间。
身边有其他顾客,空气是共享的,食物和香烟的烟雾同样也是共享的。
吸烟男子显然忽视了他人的感受,肆意将烟雾弥漫在其他顾客的用餐环境中。
他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个人自由的范围,成为了对他人权利的侵害。
我们常常陷入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没有法律明文禁止,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不受任何约束。
但实际上,公共空间的共享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守道德底线和社会规范。
抽烟男子的行为从头到尾都充斥着对他人权益的漠视与侵害,这种自私且暴力的举动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容忍的。
对此,我们必须要强烈谴责这位抽烟男子的行为。
公共场所禁烟标志的缺失,不能成为个人行为无度的借口。
正如我们经常讨论的“道德与法律”之辩,法律可以设置底线,但真正的文明社会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循公序良俗。
社会的文明进步,依赖于每个人的公德心和责任感。
当我们享受自由的同时,是否也能尊重他人的权利?
这一点,正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牢记的基本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