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全红婵者被行拘十日罚款:处罚虽到,但警示力甚微 能警醒嘛?

港台明星 4 0

就在刚刚,广东省广州市越秀警方发布官方通报,针对长期恶意造谣、网暴奥运冠军全红婵的违法行为人许某作出处罚: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这则姗姗来迟却又该来的处理结果,终于给持续发酵的全红婵遭网暴事件画上阶段性句号。从自建聊天群、频繁更换昵称隐匿身份,到长期编造谣言、煽动攻击,许某的行为突破公序良俗底线,警方出手惩戒大快人心。但平心而论,仅行政拘留与小额罚款的处罚力度,相较于其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少人都觉得偏轻,而这也折射出当前法律对网络暴力、畸形饭圈乱象约束仍有不足,根治网暴仍需法治持续完善。

此次事件并非一时口角,而是一场有组织、长期化的网络围猎。许某以所谓跳水运动爱好者自居,自行搭建聊天群组,专门针对全红婵实施恶意攻击。为躲避监管,他频繁更换群昵称与个人昵称,在群内持续编造关于全红婵训练状态、赛场表现、个人生活乃至家庭情况的虚假信息,散布侮辱性言论,煽动群内成员跟风谩骂,甚至对其家人进行无端攻击,相关谣言在网络扩散后,给年仅十几岁的运动员带来巨大心理压力,也严重扰乱正常舆论环境。

此前,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已公开发声,明确全红婵长期遭受持续网暴,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中心也表态绝不姑息,坚决向畸形饭圈文化说不。在多方推动下,警方快速核查固定证据,最终对许某依法处罚,同时对群内其他相关人员一并处理,彰显了打击网暴的态度。

从法律层面看,此次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已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顶格行政处罚。许某的行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符合治安处罚的适用情形。但公众觉得“罚轻了”,根源在于其行为性质恶劣、持续时间长、危害范围广,已接近刑事追责边界,却因当前法律对网络暴力的认定标准、取证流程、情节量化等规定不够细化,难以直接适用刑法中的侮辱、诽谤条款追究刑责。网络空间具有传播快、隐匿性强、影响扩散难控的特点,普通治安处罚对职业网暴者、饭圈极端分子威慑有限,违法成本偏低,导致类似乱象屡禁不止。

事实上,全红婵遭遇的并非个例。近年来,体育明星、公众人物被饭圈极端势力围堵网暴的事件频发,造谣抹黑、人身攻击、人肉搜索、P图侮辱等行为层出不穷,不少未成年人也被裹挟其中。畸形饭圈文化将赛场比拼异化为对立骂战,把运动员正常的状态起伏、身体发育当作攻击靶子,早已偏离体育热爱的本质,沦为网络戾气的宣泄口。而现有法律在网络诽谤取证、跨平台追责、团伙作案认定等方面存在滞后,平台责任划分不够清晰,使得网暴实施者有恃无恐。

此次许某被处罚,是整治网暴的积极一步,但远非终点。要从根本上铲除网暴土壤、肃清畸形饭圈,不能只靠事后处罚,更要在法治层面补齐短板。唯有加快完善网络暴力专项立法,明确刑事追责标准,降低维权举证难度,压实平台监管责任,提高网暴违法成本,才能真正形成长效震慑。法律长出牙齿,网络才有清风正气,运动员才能安心赛场,公众人物才能免于无端伤害。希望此次事件能成为法治完善的契机,让每一次恶意网暴,都付出与之匹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