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张雪机车商标的法律八卦。
有网友扒出这个logo和在先的台湾省的宝岛眼镜(Formosa Optical)及土耳其品牌 Zeta的商标在构图和线条走向高度相似。
近日张雪直播时,也谈到“自家的LOGO是做企业视觉识别系统时,设计公司白送的。相当于没花钱”。
这个送的商标也在我们中国的知识产权局里机车相关的类别注册了,有网友认为商标局都发了证,张雪的这个标志就是合法的,天王老子来了也不怕。
这里我要开始讲法律了,
这个标志会涉及两个领域,商标权及著作权。
你要知道,商标局的审查主要看:你这标跟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像不像?会不会让消费者混淆?
因为商标保护是有地域性的,他们通常也不会(也没精力)去满世界查你这图是不是从网上扒来的。
当您拿到了商标注册证,只代表你在商标圈里暂时有了户口,并不代表你在著作权圈也能站得住脚。
因为著作权很特别,它有一个《伯尔尼公约》,只要有独创性的作品创作出来的那一刻,在全球182个成员国(包括中国和土耳其)自动受到保护。
这就好比人家画了一幅画,你拿去印在衣服上卖了,哪怕你给这件衣服起了个合法的名字(注册了商标),但你用的“画”是偷的,这就叫侵犯在先权利(著作权)。
如果对方要以著作权起诉张雪机车抄袭,法院审理只看两项:
一,接触,就是你作为后面发布的商家,有没有机会看到在先的作品
在这一项,因为张雪找的是专业设计公司,人家是干这行的,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大概率法院会认定它有看过主流素材库。这就构成“有接触的可能性”。
二,就看两个作品相似度,有多高
如果只是改了改颜色,微调了线条,核心的构图和线条走向没变,基本是换汤不换药的,在法院眼里可能是“实质性相似”。
加上刚才的有接触的可能性,被法院认定为抄袭的风险挺高的。
有救吗?
有,很大可能是张雪机车会去找到这个著作权人,然后商谈买下他的著作权,是全球范围内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可转授权的”独家授权。
这样张雪机车可以继续用这个商标,全球无忧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