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张婧仪、邓为、龚俊工作室接连发布抵制AI短剧侵权声明,称部分网络平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制作和传播AI剧集,要求停止侵权并下架相关视频。
张婧仪、邓为、龚俊工作室声明截图。
记者注意到,一部名为《步步倾心》的短剧被质疑盗用张婧仪的脸建模,目前在红果短剧平台的热度值已超过3000万。
此前网友发现,《午夜公车:她捉诡超凶!》等多部短剧的主角高度“撞脸”易烊千玺,就连声音也相似。4月5日凌晨,易烊千玺工作室就此发布维权声明,强调未曾参演任何AI剧集,也未授权第三方将其肖像等进行AI合成。(此前报道:多部AI短剧角色“撞脸”易烊千玺,工作室声明:将依法追责侵权主体)
疑似使用易烊千玺肖像的短剧画面(图源网络)
两天之内,至少4位明星集体发声抵制AI短剧“盗脸”,让AI技术滥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不止名人,普通素人也难逃AI技术滥用的困扰。近期,两名网友 “白菜汉服妆造”“七海”先后发文,称自己在网上发布的照片被AI短剧《桃花簪》擅自抓取复刻,生成恶意丑化的角色。目前,这部AI短剧已被下架。(此前报道:红果短剧声明:认定AI短剧《桃花簪》违规,已全面下架,并暂停出品方上传所有剧集15天;此前该剧被两人投诉“偷脸”)
从易烊千玺、张婧仪等明星到普通人,AI短剧疯狂“盗脸”,引发担忧。针对这一乱象,红果短剧于4月6日发布治理公告,坚决打击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无授权盗用等行为,持续开展全维度内容治理工作。
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红果短剧平台已累计下架违规漫剧1718部。其中针对近期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问题频发的情况,平台专项开展集中治理,目前已完成1.5万部作品的全面核查,依规处置违规作品670部。对于情节严重、反复违规的内容和出品方,红果短剧表示,将依法依规采取下架、封禁、终止合作乃至法律追责等措施。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或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丑化他人肖像,均属侵权。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景健告诉南都记者,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素人都享有肖像权,擅自将他人肖像等生物特征识别信息用于AI训练,还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
具体到AI短剧“盗脸”,平台和短剧制作方该承担什么责任?李景健认为,需要明确短剧制作方和平台之间的关系。如果该AI短剧属于平台自制剧,与之存在发行传播等深度合作关系,那么平台和短剧制作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而且对于这类明显涉嫌侵权内容,平台需尽到足够的审核义务。
当 AI 生成的虚拟角色与明星高度相似,却并非直接复制照片时,平台如何在毫秒级审核中判定是否构成侵权?
据人民网报道,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颜君在解读 AI 侵权认定标准时指出,判断 AI 合成内容是否侵权,核心在于:利用 AI 技术合成的自然人肖像与声音,只要能够使一般社会公众或相关领域受众,通过五官、轮廓等外部形象,或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声音特征识别出特定自然人,就应纳入该自然人人身权益的保护范围。换言之,法律判断标准是 “社会公众能否识别”,而非算法模型本身。
当人们的脸被AI悄无声息地“偷走”,如何有效遏制侵权乱象?李景健表示,AIGC技术发展极大降低了短剧的制作成本。为了“蹭”热度,一些制作方随意盗用他人肖像,即便最终下架,普通人要维权也面临重重门槛。比如,需要证明所合成的AI角色与自己的脸存在实质性相似、对方因此获利了,并且给自己造成了损失等等,而结果是“原告付出了大量诉讼成本,但最后判赔可能不理想。”
在李景健看来,因为侵权的风险成本与可获得的收益之间存在不匹配,这使得AI短剧“盗脸”现象频发。他认为要治理这类乱象,很大程度有赖于平台强化审核义务,“如果发现有AI短剧用了别人的肖像‘蹭’热度,就不应该允许其上架”。同时执法和司法也需跟上,强化监管、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