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烊千玺被“换脸”?涉AI合成技术盗用,不能只反对而不实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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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有关涉AI合成技术盗用演员艺人肖像,以及声音的报道,一段时间以来,不断见诸报端。这不,“使用AI合成技术盗用艺人易烊千玺的肖像及声音,用于剧集创作及商业变现”的情况,又一次把涉AI合成技术盗用问题公之于众。

针对这一问题,某平台发表公告称,今年一季度,该“平台已累计下架违反平台治理规范的漫剧1718部。其中针对近期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问题频发的情况,平台开展专项集中治理。目前已完成1.5万部作品的全面核查,依规处置违规作品670部,并曝光四类典型案例”。

由这一公告可见,平台方针对涉AI合成技术盗用问题,已十分重视,并开始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

但为何网络上涉AI合成技术盗用问题还依然十分猖獗,屡禁不止?

一方面可能因为AIGC 技术门槛持续降低,将他人的肖像、形象、声音用于 AI 短剧的创作与商业变现,已经变的非常简单。另一方面,将明星艺人肖像、形象,乃至声音用AI技术合成到所谓的短视频或微短剧中,能够吸引粉丝关注,甚至能吸引更多普通人的观看,能给其带来更多流量,谋取更多流量收入。

还有一点,也很可能是关键的一点就是,作为平台方,发现AI合成技术盗用等后,大多是“依法依规采取下架、封禁、终止合作乃至法律追责等措施”,而没有进一步追究盗用人的其他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而被涉侵权的明星艺人,不少也只是自己或自己的工作室对外发布声明,表示已“委请律师开展维权工作,将持续关注侵权行为并随时进行证据保全及诉讼评估。同时正告相关主体立即下线、停止传播相关侵权剧集内容”外,很少见到有明星艺人真的走到法庭诉讼这一步。

或许正是平台和被侵权方没有真正把侵权者送上被告席,让侵权者感觉其涉AI盗用违规违法成本较低,获益又不少,于是乎便铤而走险,屡试不爽。

因此,要真正遏制或彻底杜绝使用AI合成技术盗用明星艺人,乃至普通人肖像及声音,用于剧集创作及商业变现等现象发生,不论是平台方,还是被侵权人,都应该不惜成本,把侵权者送上被告席,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是仅仅发表个公告或声明,吁请停止其违规违法行为,方才能让侵权者有所收敛,直至遵纪守法而不再以身犯险。

或者换句话说,对于一切违规违法行为,都不应只停留在嘴上说说,而应该依法将其送上被告席,让所有违规违法人员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恐怕才是法制社会每一个公民应有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