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论当守底线,谩骂攻讦绝非正常——评项立刚辱骂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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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一则关于易中天早年谈及中西方人际关系差异的言论被重新传播,本是一场可理性商榷的文化观点之争,却演变为一场突破公序良俗的网络辱骂闹剧。

知名博主项立刚公开发文,以《易中天被人挖祖坟也活该》等极端言论肆意攻击,更夹杂着什么

“连××都管不好、被戴绿帽子”等低俗人身污蔑,将正常的观点分歧异化为泼妇骂街式的人身攻击。

这种公然侮辱他人、践踏文明底线的行为,不仅完全背离公共讨论的基本准则,更触碰了法律红线与道德边界。而此类低俗辱骂内容得以在网络平台传播,也暴露出平台内容治理的责任缺失,值得全社会深刻反思。

事件的起因,是易中天早年一段关于中西方社会人际关系的论述被翻出传播。他提出,西方社会人际关系以契约为核心,而中国社会更依赖血缘维系,非血缘关系常通过称兄道弟、请客吃饭等方式转化为泛血缘关系。

这一观点是文化研究领域的常见探讨,虽可争议、可批判,却属于学术与文化交流的正常范畴。即便部分网友认为该观点存在片面性,也应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理性辩驳,而非诉诸谩骂与侮辱。

然而项立刚的回应,彻底抛弃了理性讨论的可能。他不仅以“祖坟该挖”这种极具侮辱性、违背传统伦理的言论攻击易中天,更将矛头指向他人私生活,用低俗、恶毒的语言进行人身污蔑,全然不顾公众人物的言行示范作用。

在其文中,没有对文化观点的严谨分析,没有对不同意见的包容,只剩下情绪宣泄与恶意攻击,将网络空间变成了肆意骂人的“街头巷尾”。

这种行为,本质上是用暴力语言替代理性辩论,用人身攻击掩盖观点匮乏,不仅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反而撕裂网络生态,激化社会矛盾。

公共讨论的核心是以理服人,而非以骂取胜。在多元社会中,不同观点的碰撞是常态,文化、学术领域的分歧更是推动认知进步的动力。

易中天的观点即便存在争议,也属于公共言论的合理范畴,公众有权赞同或反对,却无权以侮辱、谩骂的方式剥夺他人表达的权利。

“挖祖坟”不仅是对个人人格的极端侮辱,更是对传统伦理与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而针对私生活的低俗污蔑,则属于典型的网络暴力,严重侵犯他人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项立刚作为拥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公众人物,其言行具有广泛的传播效应。公众人物本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带头坚守文明底线、倡导理性交流,而不是为博眼球、引流量,肆意释放戾气、煽动对立。

项立刚辱骂行为不仅拉低了自身格局,更向社会传递了“观点不同便可辱骂”的错误导向,误导网民放弃理性思考,陷入网络骂战的恶性循环。长此以往,网络空间将失去理性交流的土壤,只剩下戾气与攻击,最终损害的是全体网民的公共利益。

从法律层面来看,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公然辱骂他人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项立刚在公开网络平台发布侮辱性言论,贬损易中天的人格、降低其社会评价,已构成名誉权侵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情节严重时,此类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将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也可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项立刚的言论虽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但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已明确违反法律规定,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更值得警惕的是,用户质疑“这种泼妇骂街的人,网络平台为什么不禁止”,直指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缺失。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法规,明确要求网络平台履行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监测预警、违规处置机制,对侮辱谩骂和人身攻击等网络暴力信息,必须及时采取删除、限流、封禁账号等措施。

然而在此次事件中,类似项立刚的辱骂性文章得以公开发布、广泛传播,说明相关平台未能尽到审核与处置义务。平台为了追求流量效益,对低俗、辱骂性内容放任不管,甚至变相纵容,本质上是对网络暴力的默许。

这种失职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更违背了平台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平台作为网络内容的传播枢纽,必须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对恶意辱骂、人身攻击等违规内容“零容忍”,及时清理处置,畅通举报渠道,从源头遏制网络暴力的滋生蔓延。

此次事件也折射出当前网络生态的深层问题:流量至上的扭曲价值观,让部分人放弃理性与文明,以辱骂、对立博取关注;部分网民素养不足,盲目跟风参与骂战,加剧网络戾气;平台治理存在漏洞,对违规内容处置不及时、不彻底。要重塑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首先,公众人物应以身作则,坚守言行底线。公众人物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更应该敬畏法律、尊重他人,以理性、文明的方式表达观点,拒绝为流量煽动对立、释放戾气,发挥正向示范作用。

其次,网民应提升媒介素养,树立文明上网意识。面对观点分歧,坚持理性思考、文明辩论,不参与网络辱骂、不传播恶意言论,自觉抵制网络暴力。

再者,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内容治理。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审核机制,运用技术手段精准识别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信息,及时处置违规账号与内容,杜绝流量至上的错误导向,主动维护网络文明。

最后,监管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对网络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形成有效震慑,让法律成为网络空间的刚性约束。

文化观点的分歧,理应在理性与尊重的框架下去探讨;人与人的差异,理应以包容与理解的心态面对。项立刚公然辱骂他人的行为既不合适,更不合法,是对网络文明的公然破坏,也是对法治精神的漠视。

“祖坟该挖”式的极端言论、私生活污蔑式的低俗攻击,永远不可能成为公共讨论的方式,只会污染网络生态、伤害社会信任。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清朗生态需要每个人共同守护。

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网民,都应牢记言论自由有边界,网络言行守底线;平台更应扛起责任,杜绝网络暴力滋生。

唯有以理性替代戾气,以文明取代辱骂,才能让网络空间回归交流本质,让不同观点在碰撞中凝聚共识,共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