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徐光宇被“坑”?损失岂止30万元,其实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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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从抖音平台看到一则视频,影视演员徐光宇自我曝料称:本人在《人民的名义》里演过公安局长的角色,人们见到他都戏称“程局长”;万万没想到竟第一次当了被告,已委托北京的代理律师处理。云云。

我忍不住笑起来。笑过之后,查了相关资料。感觉“程局长”的损失岂止是30万元,后续还要花多少?难说。徐自曝似乎被朋友坑了,细看看事情没那么简单。

按照徐光宇的说法,他已被法院冻结30万元存款。我用手机通过小程序“企查查”,搜索到了涉案的“北京易享国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一共5个股东,徐光宇占10%的股份,也就是应出资30万元。这次人家告状名义上是起诉了5位股东,但瞄准的就是徐光宇。因为他是知名演员,不会这点钱拿不出。而且提出的上限债务清偿是30万,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徐光宇的30万元财产,这在法律上站得住。

从工商登记资料看,本案所涉的前案早已审结。因公司无财产执行(也就是资 不抵债),2025年7月3日某市临河区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工商登记特别注明公司高管被限制高消费。然后才有了债权人向北京地方法院起诉,为徐光宇打上了第一次成为被告的印记。很显然,原告是有法律高手指点的。因该公司的工商管理登记载明已有7起司法案件,有没有全审结,后续还有没有了?会不会此次案例一开,然后又有新的债权人将徐光宇告上法庭,继续让其在10%的股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另外,徐演员忙于拍片,专业的事儿只能交给专业的人打理。这次花钱聘请律师出庭。我查了代理合同,只干到一审结束。若判决下来有一方不服上诉哩,以后请律师还要花钱。

这样一分析,徐光宇若最终被判承担30万元,其未来实际开销,将肯定超过30万元。

由工商登记资料可知,“坑”他的公司名称叫得很响亮,其实就是朋友郭福魁与妻子杨洋开的夫妻店。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专业承包服务。用大白话说,就是开个门店。每天开门做生意,一是接待有关装饰装潢方面需要咨询服务的顾客。二也是更主要的,是想方设法拿到装饰装潢项目。拿到项目了,再想方设法找建设工程队施工。施工完成了,再想方设法拿到项目工程款。拿到工程款了,再想方设法与各参与方协商最终资金分配方案。不客气说一句,这类公司有几位专业人员办公就可以了,本身是不养工程队的。有的比皮包公司强不了多少。

当然,该公司在2018年开业时能请动徐光宇等名人为公司站台,估计多少还是有点实力的。而且2017、2018年正是楼市红火、装饰装潢需求旺盛的时候。老板主动白送徐10%的股份,大概率也是出于好心。一是希望与影视明星永久捆绑,为公司形象加分,有利于多承揽业务。二是不能让站台的明星朋友吃亏,出于义气送股份是最好的选择。

对于徐光宇来讲,教训在哪儿?不熟悉的“钱”不能沾手。这么说吧,逢年过节政府信访接待比较多的农民工欠薪,大多与工程项目承包和承揽方、施工方拿不到钱有关。法院审理的欠薪合同纠纷,不少的也是。工程项目欠薪是个老问题,政府每年到年关岁底都要专门进行治理和解决。徐光宇为装饰装潢公司站台,出于朋友义气,他并不实际了了解拖欠工程欠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真实情况。一看有老板愿意不花钱白送股份。又不用参与经营管理,将来还可以获得分红。假如实业做大了,成为上市公司,原始股东那可就大大的发了!一转身就享受10%的股份这样的好事儿,何乐而不为!

任何投资都是收益与风险并存,投资人必须为自己的投资行为买单!现在徐本人以及网上风传的都是说是当年老板挖了个“坑”,这其实是后话。不能因为现在亏了,就说被“坑”了。工商登记资料载明徐淘光宇本身的关联企业就有16家啊!谁能保证个个企业都赚钱?假如真的赚钱,甚至成为上市公司,岂不是大赚一笔了!当然,徐光宇教训够深刻的。假如当初谨慎一点,事先了解一下装饰装潢行业的现状,打听一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都是哪些单位,也许就会谢绝这样白送送的股份了。若再精明一点,从降低投资风险考虑,提出来立个协议,只要10%的干股,不变更登记股东身份。尤其是2019年徐光宇夫妇萌生退出股东的想法,肯定是已听到从该公司传出了不利的消息。就应当快刀斩乱麻,坚决、迅速的退出,不再有任何关联。也不至于当初乐做股东,现在麻烦还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