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培哲 张庭铭
李若彤等带货的优思益“翻车”,全额退款就完了吗?还要不要承担其他责任?
大家好,我是看到热搜又来普法的主播小铭。近日,保健品品牌“澳洲优思益”被媒体揭开了虚假宣传的真面目——背后故事是编的、大奖是买的,澳洲总部竟是一家汽修厂。
品牌滤镜“碎了一地”,曾为优思益带货的明星、主播们坐不住了。章小蕙和李若彤都表示会“先行赔付”,提到“哪怕拆封了也全额退款”,也有其他明星承诺会兜底解决。
道歉和退款固然体现了态度,但大家最关心的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明星代言、带货的产品出了问题,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全额退款就完了吗?为此,小铭请教了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和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金华。
胡磊告诉小铭,明星、主播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就已经是广告法定义的广告代言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何金华看来,全额退款是代言人履行民事赔偿的一种方式,但不能自动免除他们的其他法律责任。具体来说,需要综合考虑产品性质、代言人过错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等因素。
如果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如保健品、食品)领域,代言人无论是否知情,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均须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在普通商品领域,若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代言,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同样也须承担连带责任。
胡磊补充,若明星带货的商品与宣传确实不符,就涉嫌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确定是欺诈,将由经营者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此次事件中,多位明星作为“澳洲优思益”邀请的第三方代言人,将可能会承担广告法中的连带赔偿责任。但若直播间系明星自营或与商家构成共同经营,则可能被直接认定为经营者,将可能承担更重的责任。
在小铭看来,法律底线不容踩踏,退款绝非免责金牌。流量变现必须守住合规底线,公众人物更应尽到审慎核查义务,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就会付出相应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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