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到税务局那份3月31号的通告,说查了鞠婧祎2024年下半年收入,没发现涉税问题。我就顺手翻了翻前两天丝芭发的声明,里面写得挺清楚:“未参与、不知情、不承认举报人身份。”但奇怪的是,他们又确实在2025年底就预告过要实名举报。这事不像吵架,倒像俩人拿着同一份合同,却对着不同页码在念。
2014年那会儿朋友圈突然疯传“4000年第一美女”。后来查了才知道,是日本网站RocketNews24先写的,原文说的是“SNH48新偶像,长得像4000年前的美女”,结果发回国内时,“偶像”两个字没了,“4000年第一美女”单独拎出来,配图就是鞠婧祎侧脸。这根本不是翻译错了,是有人故意删的——删得干干净净,好传播。
丝芭当时跟AKS有合作,还请了日本团队拍图修图。王子杰后来在一次采访里直接说:“粉丝认不认,不是看你是谁,是看你被怎么讲。”他们就真这么干了:把“偶像”抽掉,把“4000年”放大,再配上古风滤镜,一个标签就立住了。桥本环奈叫“千年一遇”,他们直接翻四倍。不是比谁更美,是算准了大家爱看数字大的。
2024年下半年,她接了二十多个商务,鸭脖代言传是800万,《月鳞绮纪》片酬说是1600万。这些数字网上到处都有,也没人反驳。真正卡住的地方是:她个人工作室是2024年12月9号才注册的,可很多钱6月就开始进了。合同签了,活干了,钱也花了,但账本上写谁的名字?丝芭说归丝芭,她说归自己,税务局查的时候发现主体混乱,最后只能按“已查结”关案——不是没问题,是问题不在税上,而在“谁该管这笔钱”。
丝芭举报信里写的“5190万收入”,税务局没认定,但也没说全假。他们挑的全是合理范围内的数字,比如同类艺人同期报价基本就这水平。这不是碰瓷,是拿行业常识当弹药。举报本身不是为了坐实罪名,而是把“权责不清”这事彻底摊开:你用我的脸造神,我用我的身体赚钱,合约解了,神还能不能继续用?
鞠婧祎工作室那句“已配合抽查”,和税务局通告里的“已查结”刚好对上。她没喊冤,也没晒流水,就踩着程序走完。丝芭那边也聪明,声明里反复强调“无法判断补充协议真伪”,等于把笔迹鉴定结果往地上一扔,不认也不否——留着后手。
“4000年美女”这个说法,从2014年到现在,没人去注册商标,也没签过人格权使用协议。丝芭出了创意、拍了图、推了热搜;鞠婧祎出了脸、演了戏、鞠了躬。解约之后,粉丝还搜“4000年美女”,搜出来的全是她。标签活了,人还在,但版权呢?没人说过。
去年底丝芭放话要举报,今年3月税务局出通告,4月开始好多营销号突然重发2014年旧图,配文“初代顶流回潮”。其实不是回潮,是老账还没结清,新流量又得靠它起号。
举报材料里有一条写着“丝芭曾出资500万用于初期运营”。我没找到凭证,但知道那时候她连微博认证都是“SNH48鞠婧祎”,不是“鞠婧祎工作室”。一个人的名字,什么时候才算真正属于自己?不是改个认证,是钱进哪、合同签谁、税报给谁,三样都对得上号。
今天我又翻了遍丝芭官网,艺人名单里已经没有鞠婧祎。她微博简介现在只写“演员”,不提组合、不提公司、不加任何前缀。主页最新一条是《月鳞绮纪》的杀青照,水印是郭敬明工作室,连丝芭的logo都没有。
那张2014年的侧脸照,现在点进去,图片信息显示上传时间是2024年10月。不是原图,是重制版。
4000年不是时间,是算术题。
算错了,就得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