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今天上午10:51,歌手李荣浩又在社交平台发文,这次是超长文,近1500字。他表示,“网上对我的抄袭风波,出道以来时而出现首先我要说,我没有抄袭!!”
据报道,2016年,音乐博主扒谱指出《小眼睛》与《Signal》在主副歌结构、和声框架、「Call & Response」演唱形式上高度重合,相似度超90%。
李荣浩今日的回应核心正是这一纠缠他多年的“抄袭风波”。他表示,“这件事我不想躲过去”“这个事在我心中堵着 太多年 ”。他解释说,这首歌其实是自己早年用“扒带”方式练习音乐制作的产物,当时只是练手、填词唱着玩,并非用于商业售卖。
他回忆20年前刚来北京时,习惯把练习作品打包发给版权公司。因为桌面文件乱,这首练习曲被误混入其中。后来2013年他出道后事务繁忙,版权公司未告知他就直接授权发行了这首歌。直到2016年歌曲面世,他才得知此事,当时他的情绪是爆炸的。
他刚出道时“还有些外型包袱”,很介意别人调侃他眼睛小,“我怎么可能自己写了首《小眼睛》,让别的歌手唱,要是我自己唱就算了,也算有个态度”,“所以叫《小眼睛》是我当时最先生气的点”。他当时听完歌,已请同事主动联络海外原作者,“想想办法,如何处理,后来不了了之,再后来我原本签署的这家版权公司在当地结业不做了,导致更加不了了之”,于是“这个事在我心中堵着,太多年”。
文末,他也告知了最新情况:“我已经请同事去主动联络,10几年前这位海外的作者,把事情经过告诉他 ,没办法rar文件包是我发的,也成了发行的事实。我一定认,但不管对方如何决定,我都会与这件事中所有被牵连的人道歉并且赔偿,这本就是我该做的,这歌本来就是他的,但我没有抄袭 哪个250会抄的100%一模一样。”他承诺,“这件事一定会有结果”。
李荣浩坦言,“自己确实该骂,也要谢谢大家的严格监督,帮我了结了一个心事。”
他还特意提到这件事与单依纯的粉丝无关,不希望别人借题发挥去攻击她。
总的来说,李荣浩承认在《小眼睛》这首歌上存在“乌龙”(误把练习作品交给版权公司导致发行),但坚决否认主观抄袭,并表示会承担相应责任、完成后续处理。
李荣浩发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