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联系原作者赔偿,能获对方谅解吗?

内地明星 1 0

李荣浩联系原作者赔偿,获得谅解存在一定可能性,但最终结果取决于平井坚方的态度和具体协商。这起版权纠纷源于一场持续多年的乌龙,而非蓄意抄袭。

根据李荣浩的长文回应,整件事的起因是近20年前的一次文件管理失误。当时他在北京从事音乐幕后工作,以“扒带”形式练习创作,其中一份对平井坚《Signal》的填词翻唱练习文件,被误打包进原创作品集发送给了版权公司。

这份本用于自我提升的非商用练习曲,在版权公司积压多年后,于李荣浩不知情且未获同意的情况下被授权使用,最终在2015年以他作曲的《小眼睛》名义发行。歌曲发行后,专业扒谱显示其与《Signal》在主副歌结构、和声框架等多方面高度重合,相似度超90%。

在争议发酵多年后,李荣浩选择公开直面问题。他坚决否认抄袭指控,但明确表示“没办法文件是我发的,也成了发行的事实,我一定认”,并已请同事主动联络歌曲的海外原作者(平井坚方)处理赔偿。

他回溯道,早在2016年《小眼睛》发行时,自己因歌名和听到成品后发现问题,就立即联系了版权公司要求处理,但后续因该公司倒闭,沟通中断,此事被搁置下来。这种主动披露细节、不推诿责任的态度,是争取谅解的第一步。

法律与赔偿

:无论原因为何,《小眼睛》的商业发行已构成明确的著作权侵权。根据相关法律,侵权方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金额可基于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或权利使用费来计算。因此,李荣浩团队提出的

赔偿方案是否合理且充分

,是达成谅解的物质基础。

情感与沟通

:李荣浩将事件定性为“误传非商用练习作品”,若其解释被采信,则

主观恶意程度

可能低于直接抄袭,这为情感上的谅解提供了空间。然而,截至目前,

平井坚及其经纪公司尚未对此事作出任何公开回应

,其过往处理版权纠纷的风格和对此类“失误”的容忍度,是最大的未知数。

音乐行业对创作学习阶段的失误常有容错空间,主动协商远比对抗更易化解纠纷。李荣浩迈出了关键一步,但球已传到了平井坚的半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