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号下午那会儿,微博突然抖了一下。吴向飞连发两条微博,语气像刚翻完合同条款的律师——“李荣浩公开唱我写的《路一直都在》,没授权,没付费,是不是该道个歉?”话没带标点,但每个字都铆足了劲。底下评论秒变取证现场,有人翻旧视频,有人扒歌单,还有人把李荣浩五年内所有公开演出名单导出Excel标了颜色。
李荣浩没隔夜,当晚就回了。不是长篇大论,就一段话,像把手机横过来贴着镜头念的:“老师,您说的演出,哪年?哪场?是不是我主唱的个人场?我刚又查了一遍,真没在个人演唱会、音乐节、晚会里唱过这首歌。”他说得平,但后半句突然绷紧了:“要是最后真查出来是我,我赔、我道、我认——不拖。”
有意思的是,他发完这句,又补了一条更“人味儿”的——“看样子,您是拿不出证据了。”不是嘲讽,倒像叹气。后面还跟一句:“网友已经帮着扒得差不多了,挺全,满了。”然后轻轻一推:“我不会再回,不帮您涨热度。”这话说得有点冷,但细想,其实挺累的。一个歌手,被指着说“你偷唱了我的歌”,第一反应不是喊冤,是先把行程表翻出来,再查后台系统,再对一遍媒体通稿——查了三遍。
那天是假日。他后来提了一句,律师正在加班准备材料。不是甩锅,是把事儿接住了。
热搜词条李荣浩 单依纯强行侵权也跟着冒了出来,但点进去发现,和这事其实没直接关系。单依纯唱过《路一直都在》,是在某档综艺里当嘉宾翻唱的,版权归属另算。可词条就这么挂着,像一块错贴的膏药,谁点谁迷糊。
吴向飞从一开始直接@李荣浩本尊,到后来微博措辞变软,连“李荣浩”三个字都换成“相关艺人”,中间那点火气,好像被风吹散了一半。李荣浩倒干脆:“他在这件事上的作用,已经没了。”不是怼人,是划线——线这边是事实核查,线那边是舆论热度。
蚌埠人李荣浩,1985年7月11号出生,写《模特》那会儿还在合肥修电脑。后来写出《年少有为》《李白》,大家记住他,是因为旋律扎心,不是因为官司。这次他没放录音、没甩截图、没拉人作证,就一句:“我查过了。”然后把皮球踢回去——您列清楚,我接着。
对吧?
真要侵权,赔钱道歉他绝不含糊。
可要是连在哪唱的都说不清,那这“侵权”,听着就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