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续约,股价大涨;一个解约,对簿公堂。同样站在顶流的位置上,王一博和鞠婧祎走出了两条完全不同的路。
3月27日,乐华娱乐一纸公告,让资本市场松了口气。
王一博续约了。不仅续约,还拿到了1250万股股份激励,认购价每股0.01港元,相当于白送。按当天收盘价算,这批股份价值近2500万港元。
同一天,王一博改了微博名,去掉了跟了12年的“UNIQ组合成员”认证。这个标签,正式成为过去式。
消息一出,乐华娱乐港股单日涨超2.5%,热搜挂了整整一天。网友调侃:七年之痒变七年之养。
但就在这条热搜下面,另一条新闻格外扎眼——“曝女顶流被公司索赔3亿解约费”。所有线索都指向鞠婧祎和丝芭传媒。
同样是顶流,一个续约拿股份,一个解约吃官司。差别咋就这么大?
先看王一博这边:乐华给的不是合同,是“合伙人身价”
乐华2025年业绩公告显示,公司全年营收9.07亿,艺人管理业务占82.5%。而王一博一个人,贡献了公司总收入的60%以上。
说白了,乐华就是“王一博概念股”。去年传出“王一博不续约”的消息,股价一天跌了9.48%,4天蒸发3.8亿港元。
乐华急了,也给足了诚意:1250万股股份,分四年归属。王一博从“签约艺人”变成“股东+合伙人”。
乐华董事会说得直白:“确保王一博续签,对集团业务稳定至关重要。”
双方各取所需:王一博拿到股份和话语权,乐华锁住摇钱树。股价涨了,信心回来了。这叫双赢。
再看鞠婧祎这边:一份“没签过的协议”闹上法庭
鞠婧祎和丝芭的官司,核心就是一份补充协议。
丝芭说,2018年签了补充协议,合约延长到2033年,整整20年。鞠婧祎说,根本没签过,签名是伪造的。
法院两次鉴定,结果都是——无法判断是不是伪造的。
这四个字,把双方拖进了死胡同。
2024年原合约到期,鞠婧祎宣布独立。丝芭直接起诉,索赔3亿。
结果呢?鞠婧祎主演的《月鳞绮纪》预约量超196万,三次撤档;《万花世界》《千香》全卡住,播不出来。商务合作悬在半空,品牌不敢碰。
丝芭也没好到哪去。第二大股东君联资本清仓退出,公司估值被看低。这叫两败俱伤。
为什么差距这么大?
关键不在“续约”还是“解约”,在“怎么谈”。
乐华用股权换稳定,把王一博从“打工仔”变成“合伙人”。利益绑在一起,一荣俱荣。
丝芭用官司留人,把鞠婧祎从“艺人”变成“被告”。对簿公堂,谁也别想好过。
一个给股份,一个给官司。一个谈合作,一个谈违约。结果当然不一样。
律师说得很在理:“和平解约,才能把对双方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说到底,艺人不是公司的资产,是合作伙伴。
你把他当人看,他留下来。你把他当“摇钱树”锁死,他迟早会挣脱。
鞠婧祎的官司还在打,3亿索赔还没结果。但无论谁赢,损失的都不只是钱——还有时间、作品、口碑。
而王一博已经改了微博名,拿着股份,继续往前走。
你觉得艺人想解约,公司要3亿合理吗?
评论区聊聊:如果你是顶流,被锁20年长约,你走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