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明知故犯”的侵权,比“不懂版权”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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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一场版权战在网上打响。李荣浩公开发文称,单依纯方未经授权强行演唱他的作品《李白》。其后单依纯发文道歉,承诺会查清事实、明确版权红线。紧接着,李荣浩晒出中国著作权协会29日发来的确认邮件,实锤显示:单依纯工作室曾就翻唱征求授权,但李荣浩方已通过邮件“明确、客气地婉拒”。然而,3月28日的演出中,《李白》的旋律依然响起。

该事件的焦点很清晰:单依纯方面在明知授权被拒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强行演唱。这起版权纠纷,之所以令人如鲠在喉,因为这不是“意外”,而是“明知故犯”,是对创作者权益赤裸裸的漠视。

在版权争议中,最常见的借口是“法务疏忽”或“版权归属不清”。但这一次完全不同。单依纯团队不仅进行了申请,还清晰地收到了“拒绝”的回复。而且网上传出的演出现场字幕显示,单依纯是自己演唱会的总监制,这意味着,从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起,主创团队就对侵权行为的性质心知肚明。

李荣浩的愤怒,不仅仅是因为这首歌的版权费。他在发文中还透露出失望:此前单依纯在综艺节目中改编《李白》引发全网调侃,他选择了沉默保其“万全”;而如今,换来的却是对方在商业演唱会上的强行侵权。

事发后,单依纯表示会“尽快搞清楚状况”。这其实是一种很微妙的措辞——事实已经非常清楚,法律的红线就摆在眼前,需要的是诚恳的认错与有诚意的补救。

对观众和乐迷来说,大家乐见单依纯作为新生代歌手的才华与舞台光芒,但强行侵权这种“成长”的代价应该是反思,而非“卖惨”。

这一事件给所有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在版权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流量不再是违法的护身符,任何对原创的轻慢,最终都将反噬自身。

希望这一次的“强行侵权”能让行业意识到:翻唱不是“想唱就唱”,每一个音符背后,都站着一位需要被尊重的创作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孔小平

剪辑 戴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