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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于3月29日公开发文指控单依纯团队在深圳演唱会未经授权翻唱其代表作《李白》,直指对方“强行侵权”,并质疑其无视版权规则与个人善意,引爆全网对音乐版权与艺人关系的热议。
单依纯团队为3月28日、29日深圳演唱会,通过中国著作权协会向李荣浩版权公司申请翻唱《李白》授权,但遭李荣浩方以邮件形式明确婉拒。
3月28日演唱会中,单依纯仍演唱该曲,中国著作权协会次日声明“未授权,属强行侵权”,并将于3月30日补发盖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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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根本不明白李荣浩的愤怒点在哪里?
原创者有权拒绝授权,单依纯方明知被拒仍强行演出,构成法律定义的恶意侵权。
李荣浩之所以不再沉默,而是强硬发声,是因为单依纯团队触犯了李荣浩的底线。
李荣浩后续回应中发问:
没有第三方的授权,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力?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
我倒要看看,今天哪个NB的团队能把这个明目张胆的侵权违法案件糊弄过去!
李荣浩提及长期对单依纯的提携,如《好声音》时期积极推荐、《歌手2025》翻唱争议时沉默维护,却遭对方以“如何呢?又能怎?”态度回应善意。
当初《歌手》翻唱之后,很多人调侃李荣浩,李荣浩都没有发声,唯恐落下以大欺小的名声。
谁知道单依纯方把自己的沉默当作了软弱可欺,李荣浩心里憋屈。
何况所谓的翻唱版根本“未达改编标准”,仅将真鼓改电鼓、加念白,如同“换书皮不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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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单依纯发文道歉,称“正在了解情况”“对李荣浩和受困扰者诚恳道歉”,并承认版权意识重要性,但未直接提及侵权事实。
网友质疑其回应“模糊回避法律问题”,且演唱会总监制为单依纯本人,决策责任难以推脱。
律师指出:根据《著作权法》第38条,商业演出需获著作权人许可,单依纯方行为已违法,或面临赔偿及作品下架。
大多数网友认为单依纯在明确拒授后仍商演属明知故犯,原创版权不可退让。
部分网友认为李荣浩发文含人身攻击,如提及单依纯“从流泪女孩到侵权”,并借“报仇论”引导舆论。
单依纯粉丝反驳称《李白》因翻唱再度翻红,李荣浩“吃了红利”。
到底谁占了谁的便宜,可以从收益方来判断,单依纯演唱会挣的钱,可从给李荣浩一分?
听众对单依纯版《李白》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其加入电子国风、游戏梗(如“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具创新性;反对者批评改编“破坏原曲意境”“难听”。
单依纯此前改编邓丽君组曲《君》时曾严谨处理16首歌曲版权,此次反差被质疑“双重标准”。业内担忧流量歌手漠视原创规则成风气。
公众争议集中于“如何呢?又能怎?”从“反内耗口号”沦为侵权挡箭牌,助长漠视责任的风气。
李荣浩方是否启动法律程序索赔,音著协声明能否成为有效证据。
双方能否和解,亦或彻底决裂。
道歉就该有道歉的样子,没有诚意的道歉无疑是掩耳盗铃,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