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积累了数百万粉丝的知名博主张雪峰,因心脏骤停突然离世,年仅41岁。据悉,他在公司跑完步之后突然感觉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医,经过抢救无效,于下午三点五十分去世,医院确认死因为心源性猝死。一个还在壮年、还在全力奔跑的人,就这样没了。看到这个消息,我想到了在韩国打拼的很多中国人,想到了那些同样拼命工作、却在关键时刻拿不出任何证据的家庭。
在韩国,因为过劳引发心肌梗死倒下的中国人,我见过不少。最让人心寒的不是意外本身,而是之后的事:家属想申请工伤认定,却因为没有任何能证明过劳的材料,最终什么补偿都拿不到。韩国的工伤认定不是靠讲道理、讲委屈就能拿到的,靠的是实实在在的证据。没有证据,再悲惨的故事在法律程序面前也只是一段叙述,没有任何效力。这件事我必须说清楚,因为知道的人真的太少了。
在韩国,就算是心肌梗死这类心脏疾病去世,也不是自动认定为工伤的。核心标准只有一个:这次发病和工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光说"他有心脏病"不够,必须证明是过劳、长期高压、工作环境突然变化等因素导致原有疾病恶化或者直接诱发了发病。实际上韩国确实有判例,高血压患者因为工作量过重、持续高压导致心肌梗死死亡,被认定为工伤。
问题在于,这个因果关系非常难证明。家属需要拿出的不是情感陈述,而是具体数据:发病前工作时间有多长、近期工作量有没有突然增加、承受了哪些具体压力、工作环境发生了什么变化。这些信息大部分都掌握在公司手里,员工个人平时几乎不会专门记录。更难的是,人已经走了,没有办法自己开口说明,一切只能靠留下来的痕迹来说话。所以平时留下的每一条记录,都可能成为关键。
那具体该记录什么?上下班时间、加班记录、老板通过微信或短信发来的工作指令、工作量突然增加的证据、公司人员变动或组织调整的相关信息,这些都要养成随手保存的习惯。重要的不是你有多辛苦,而是你能不能拿出"你有多辛苦"的证明材料。韩国勤劳福祉公团在审核工伤申请时,有几个参考标准:发病前短期内工作量急剧增加、持续三个月以上的过重工作负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六十小时,符合这些情形且有材料支撑,认定工伤的可能性才会大幅提高。
金毅律师的想法
张雪峰的离开,除了让人惋惜,也应该让每一个在异国他乡拼命工作的人想一想:万一有一天出了事,你的家人能拿出什么证明你有多拼?意外无法完全预防,但事后的保障是可以提前准备的。工伤认定靠的不是临时抱佛脚,靠的是平时积累的记录。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人在韩国工作,建议从今天开始养成保存工作记录的习惯。但我更希望大家保存的这些证据,永远不会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