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演员田栩宁与网红九成美的名誉权纠纷持续发酵。田栩宁工作室已正式起诉九成美,指控其直播中散布“出轨、非婚生子”等不实言论构成名誉侵权。然而,诉讼期间九成美非但未收敛,反而发布挑衅视频,喊话田栩宁“敢不敢调孩子出生证明”,甚至公开其私人行程细节。律师李振武指出,此类视频不仅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主观恶意”的关键证据,更可能因泄露隐私、恶意骚扰等行为构成新的独立侵权,导致赔偿金额翻倍、刑期加重。这场“自证清白”与“法律追责”的博弈,正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侵权需满足“捏造事实”“主观恶意”“社会评价降低”三要素。九成美此前晒出的聊天记录、照片等已被田栩宁方否认,若无法提供合法证据,即构成“捏造”。而其诉讼期间发布的挑衅视频,则直接暴露了“明知指控不实仍持续传播”的主观恶意。更关键的是,视频中若涉及田栩宁的私人行程、未公开信息,可能触犯《刑法》第253条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7年。律师强调:“挑衅行为不是‘勇敢’,而是‘愚蠢’——它让原本可能仅承担民事赔偿的案件,升级为刑事风险。”
类似案例并非孤例。2025年,某网红因在诉讼期间发布对方“黑料”视频,被法院认定“恶意扩大损害”,赔偿金额从50万增至200万;2024年,另一博主因泄露他人隐私被判刑1年。这些案例揭示:法律不会因“爆料者自诩正义”而网开一面。九成美的挑衅视频,不仅可能让自己从“爆料者”变为“被告”,更会消耗公众对网络举报的信任——当“真相”变成攻击工具,谁还敢相信网络上的“正义之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权更需守法。若九成美真掌握证据,应通过合法途径提交法院,而非用挑衅视频博眼球;若指控不实,则需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避免法律后果进一步恶化。对公众而言,此案也是警示:面对网络爆料,需保持理性——不轻信、不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对自媒体从业者,则需牢记:流量至上不可取,合规创作才是长久之道。唯有如此,才能让网络空间清朗有序,让“正义”真正站在法律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