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新鲜出炉的“官方评论”,引发了很多讨论。
朋友圈里,无论是媒体人,还是律师、公务员等其他行业的人,不少都对当中的逻辑与论证摸不着头脑。
“人民网评”认为,近日姚晨“官宣”离婚,而离婚纯属私事,没有义务公开,“所谓官宣”成收割流量红利“密码”,浪费公共资源。
那么,问几句:
1.没有义务公开,是不是就意味着没有权利公开呢?
2.“官宣”这个词是近些年互联网演绎、延伸的,那么是否以后非官方机构就不能使用了呢?
3.如果离婚不能再“官宣”了,是否结婚也不能再“官宣”了呢?
4.是不是普通人还可以“官宣”,但是明星艺人等公众人物就不能“官宣”了呢?
5.是不是官方机构可以“官宣”普通人婚姻私事,但是个人不能“官宣”?
附两则人民网官宣个人婚讯的报道:
6.那些转发“姚晨离婚”的官方媒体,是否更加浪费了公共资源?
7.究竟是明星在个人账号发布个人私事是占用公共资源,还是官方媒体在官方账号发布明星私事算占用公共资源?
8.明星个人账号究竟是个人资源还是公共资源?
9.人民网对人民网发布个人婚讯作何评价?
另附人民网的“上司”——人民日报相关发布。仅供参考、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