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初,兰州豫华豫剧团陷入困境。台柱子王景云因生育暂别舞台,剧团一时无人接替。危急时刻,前经理王焕章只身前往徐州,请来了早已蜚声剧坛的豫剧皇后陈素真。
陈素真的到来,让兰州观众沸腾了。
三个月演出期间,她实行“三七提帐”——个人提取总收入的三成,其余七成交剧团缴税后分配。
这种分配方式虽让剧团感到压力,却也实实在在帮助豫华渡过了难关。
合同期满后,陈素真离开,王景云重返舞台,一切似乎归于平静。
但陈素真的戏曲梦想并未停歇。
同年5月,她辗转天水,准备将当地的“共和豫剧团”整顿后带往兰州。
不料临行前,剧团负责人赵云凤私下拉走二十多名演职人员赴青海,陈素真一夜之间成了“光杆司令”。
困境之中,她展现出惊人的韧劲:一面电邀兰州启新书店经理王泰东携省文化局介绍信前来协助建团,一面向省文化部门求援。五千元拨款很快到位,陈素真将款项分作三路——丈夫赵玉麟携一千元赴上海购置戏箱,席轩率部分演员赴甘谷、陇西一带演出维持生计,她自己则带一千元回开封等地邀角。
1953年9月,各路人员在甘谷汇齐,10月1日,“素真剧团”正式在兰州水北门剧场挂牌公演。
这支在废墟上重建的队伍,开始了在兰州的艰难创业。
建团初期,陈素真几乎是以命相搏。
她在后来的申诉材料中回忆:“这里演员质量低,我若一天不演出,大家生活就成问题。当我怀孕六个多月时,还大着肚子演出四十余场。由1953年9月起,有八个月时间,我每天几乎都没有睡足过六个钟头的觉,嗓子哑了也得演;腿病、关节炎犯了,疼的拄着棍走路,每天还是演。”
经济上,她更是倾其所有。
1953年5月至年底,剧团决定她拿总收入的40%,但为了添置服装、灯光、家具,解决演员生活费用,“有九个月我实际连4%也没有拿到过”。
建团时向文化局借的五千元,邀角路费用去三千七,剩余款项买服装不够,她将自己的戏衣、头面全部拿出来凑成戏箱。
剧团欠下服装款两千多元,最终决定由她个人偿还借款,戏箱归她所有,剧团每天支付十二元折旧费。
1954年,剧团迎来发展机遇。
兰州市文教局派戏改专干范克峻驻团指导,省市领导将“八一剧院”交剧团使用。
因舞台狭小,又与大众企业公司协商,在硷滩修建新剧场,1955年竣工后正式命名为“素真剧院”。
同年春末,业务副团长王泰东赴开封招收郑秋波、袁秀荣、屠碧如等一批学员,由陈素真亲自指点,这些年轻人后来大都成为剧团骨干。
此时的素真剧团,从濒临解散的草台班子,发展成为兰州戏曲界的一支重要力量。
陈素真把剧团当作自己的家,把演员们当作兄弟姐妹,在“明建暗拆的环境中”艰难前行。
1955年5月,兰州市对民间职业剧团进行普查登记,以范克俊、王鹏(即“朋鸟”)为正副组长的工作组进驻素真剧团。
陈素真原本“天天盼望”工作组能帮助剧团发展,却没想到等来的是一场毁灭性的打击。
工作组进团后,并未着手帮助剧团解决实际困难,而是“鼓动演员和我对立,拿我当恶霸地主来斗争”。
他们听信了副团长席轩(后查明为反革命分子)等坏分子的挑拨,将陈素真这位“剧团主要劳动者、创办者和领导人”定性为“资产阶级剥削者”。
随即采取一系列措施:罢免陈素真的团长职权,罢免其丈夫赵玉麟的团委会主任委员职务;将两人工资减去三分之二;把一个到团不到两个月的白玉法提升为副团长代理团长,“就因为他能在会上积极发言斗争我”。
工作组甚至放话:“敢向资产阶级作斗争”就是进步,否则就是“陈素真的尾巴”。
最令人心寒的时刻到来了——陈素真刚刚生产六天,丈夫赵玉麟又外出学习,家中只有一位老妇照看婴儿。
剧团同事因畏惧工作组,无人敢上门探望。一位上海朋友寄来大箱子,她托同事陈静亭代取,竟导致陈静亭被整被批、限制自由。她将积蓄的生产费全部借给剧团,自己生产中需要用钱时,“剧团非但分文不给,反而说我是剥削来的”。
工作组逼迫她写下一张三千五百元的退款字据,声称她的戏箱是“剥削”所得,却对剧团所借她的三千多元“一字不提”。
生产期间,她只能吃稀饭、素面条,“幸好有一个学生偷偷给我送去了十几个鸡蛋,否则我连鸡蛋也吃不成了”。有一次她向剧团拿了二十元,工作组干部便召开大会斗争她,有人当场破口大骂。
陈素真在申诉中痛心疾首地写道:“别说我是剧团主要劳动者,党和人民给过我一定荣誉的演员,即使我只是一个家庭妇女,在生产期间,应不应照顾一下呢?监狱的妇女生产,政府还各方照顾,怎的我陈素真还不如犯人哪?”
1955年9月,正当陈素真在开封参加人代大会、因病休养期间,《戏剧报》刊登了一篇署名“朋鸟”的文章——《人民不欢迎这样的“名演员”》。
文章将陈素真描绘成压榨剧团演员的“资本家”,列举所谓“特别开支”“格外照顾”——包车、保姆、电灯、房租全由剧团负担。
文中称她与剧团群众对立,故意为难大家。
这些指控经过文学化渲染,一个贪婪、自私、脱离群众的“名演员”形象跃然纸上。
事实上,房租水电由剧团统一开支是剧团制度,所有成员共同享受;包车是范克俊作为文化局干部建议剧团照顾她关节炎病情的;
保姆费由剧团开支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陈素真“合不来”的只是席轩等坏分子,而这些人恰恰是工作组信任的对象。
看到这篇文章,病中的陈素真如遭雷击。
她回忆此前向工作组提出回河南时,王鹏的威胁:“你走吧,没人拦你,你可别后悔。”“你走走试试,都是共产党领导的,你走到那儿也不能演戏。”范克俊则说:“我看你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此时她才明白,工作组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先在普查中把她整得抬不起头,再利用她刚烈的性格逼她离开,最后用一篇“权威刊物”的文章毁掉她的名誉,让她“在文艺界不能抬头,各地剧团都不敢用我,只得呆在兰州受他们的压制”。
陈素真没有沉默。她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返回兰州,“到处奔跑,要求恢复我的名誉”。
凡是她见到的领导都说“工作组有偏差,朋鸟的文章写得不对”,但任凭她呼喊八个月,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兰州方面对她的申诉置若罔闻,无人真正为她主持公道。
1956年5月,陈素真夫妇因与素真剧团个别领导产生分歧,经市文化局调解后离团,加入兰州市豫剧第一团。
但“朋鸟事件”的阴影始终笼罩着她,在兰州的日子里,她感到处处受制,寸步难行。
此事惊动了西北局文化部的马健翎、黄俊耀等领导,特派封至模先生亲赴兰州调查处理。
甘肃省委、省政府不得不重新审视这起事件。
经过详细调查,结论终于出炉:朋鸟的文章“完全是诬蔑诽谤”。
马健翎甚至一度想让陈素真顶替他的西北戏曲研究院院长职务,可见其对陈素真艺术造诣的推崇与对不公待遇的愤慨。
1956年10月,陈素真在酒泉巡回演出之际,来自家乡河南的邀请传来。
1956年12月,陈素真赴郑州参加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
在这场盛会上,她演出了自己的拿手好戏《梵王宫》《宇宙锋》和《拾玉镯》,炉火纯青的演技征服了全场,最终荣获演出最高奖——荣誉奖。
家乡的温暖与肯定,与兰州的冰冷形成鲜明对比。
1957年初,陈素真来到保定,着手组建河北省豫剧团,准备开启新的艺术生涯。
她将自己三年多在兰州的遭遇写成文字,1957年2月15日,公开发表《我申诉我在兰州的遭遇》,将工作组进驻期间的不公待遇公之于众。
这篇泣血之作,终于引起了外界的关注。
就在陈素真最艰难的时刻,一位文坛巨匠向她伸出了援手。
此人便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席、著名戏剧家田汉。
听闻陈素真的申诉后,田汉觉得自己有道义为遭到不公正待遇的艺人鸣不平。
1957年,田汉挥笔写下一首七律《赠陈素真同志》,对这位豫剧皇后的德艺给予崇高赞美:
“中州云起几歌仙,苦练勤修数汝先。几度弓腰明月下,何妨碎步铁窗前。”
田汉不仅以诗明志,更在6月22日的《人民日报》上专门撰文《人民需要这样的演员》,为陈素真公开辩护、澄清谣言。
这篇文章与他的诗作互为呼应,旗帜鲜明地指出:那些不实之词是对一位德艺双馨艺术家的中伤,人民需要的是陈素真这样真正扎根舞台、献身艺术的演员。
朋鸟编造的《人民不要这样的名演员》给了陈素真很大打击,而田汉的仗义执言,无疑是对这种不公正的有力回击。
1957年10月,在陈素真离开兰州近一年后,甘肃省委在《戏剧报》发表公开信,向陈素真正式道歉。
信中承认:朋鸟的批评“虽然有一定的根据,但对有些问题的分析认识和定性定量是有主观片面的错误的,是和事实不相符合的,而且还有某些夸大”。
错误原因被归结为三点:思想认识主观片面、政策思想观点不强、缺乏历史客观分析。信中特别指出,工作组组长范克俊“在思想上支持了朋鸟同志错误的产生”,省市领导部门也存在官僚主义问题。
同期,《戏剧报》刊登了朋鸟的《我的检讨》。
他承认“有的情况和原来的事实就有出入”,“在某种程度上以情感代替了政策”,“造成了不好影响,给党的工作带来损失”。他表态要“从这个事件上吸取教训”。
至此,这起轰动一时的冤案,终于在纸面上得到了纠正。
然而,这份迟来的道歉,已无法改变陈素真离开兰州的事实。
回顾陈素真在兰州的三年多时光,从1953年10月率团来兰,到1956年离兰赴豫,她以惊人的艺术魅力和坚韧的创业精神,在西北大地播下了豫剧的种子。
素真剧团培养的学员后来成为业务骨干,素真剧院见证了豫剧在兰州的发展,而她本人却带着满身伤痕黯然离去。
1957年2月15日,陈素真发表《我申诉我在兰州的遭遇》,详细披露了普查期间遭受的不公。
这份材料至今读来,仍能感受到一位艺术家被辜负后的锥心之痛:“我想我为什么要搞剧团呢?只是为我个人哪?要是为了个人,我加入任何剧团当演员,也比在素真剧团舒服得多,现在不但劳而无功,反而有罪,真是无理可讲啊!”
她的申诉中有这样一段话:“我觉得解放后党和政府是百般爱护和提携我们艺人的,今天我能把剧团搞好,多作些工作,也是对党和政府的报答。”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她才甘愿“费尽了心机,受尽了劳累”。
而当这种真诚被辜负,当付出被曲解为“剥削”,当艺术家被当作“斗争对象”,这种伤痛,恐怕不是一纸道歉所能抚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