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数字艺人刚签约就陷撞脸风波,融合多位明星面部特征的虚拟形象,一边被热议行业新趋势,一边被质疑触碰法律红线。这种AI“融脸”打造的数字艺人,到底算不算侵犯明星肖像权?法律层面早已给出明确判定标准。
近日耀客传媒官宣签约秦凌岳、林汐颜两位AI数字艺人,宣称其参演的AI剧集即将上线,却迅速引发全网争议。网友发现,男AI艺人秦凌岳酷似演员翟子路,女AI艺人林汐颜更是融合了梁洁、赵今麦、张子枫等多位女星的面部特征,“撞脸”痕迹明显。
针对网友的质疑,记者多次联系耀客传媒均未得到回应,而这一现象也让AI数字艺人的肖像权边界问题,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法学专家和律师明确表示,判断AI数字艺人是否侵权,并非简单看外貌相似,核心标准是是否具有可识别性。若AI形象只是提取多位明星局部特征,公众无法精准对应到特定真人,法律上难以认定侵权;但如果能让公众稳定识别出某一位明星,即便刻意复刻或融合特征,也涉嫌侵犯肖像权。
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声音权益,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中,法院就以AI合成声音具有高度可识别性,判决侵权公司赔偿配音演员25万元,明确了虚拟创作的法律底线。
不少人疑惑,AI数字艺人并非法律主体,若构成侵权该向谁追责?法律层面给出了清晰答案:AI数字艺人的开发者、经营者为侵权主体,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平台若审核失效、未及时下架侵权内容,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而被侵权方维权也有明确步骤,先以公证等方式固定AI形象的电子证据,再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可依法要求对方停止使用、公开赔礼道歉,若造成经济损失,还能索要相应赔偿。
AI技术为演艺行业注入新活力,但创新绝不能以侵犯他人权益为代价。如今AI数字创作的边界正被法律不断厘清,唯有守住合规底线,才能让技术真正赋能行业。你认为AI数字艺人创作,是否应该完全禁止参考真人明星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