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客传媒官方微博日前发文官宣两位AI数字艺人,却遭到众多网友的质疑和抵制。3月19日,“耀客签约AI演员”“AI演员人山人海”“网友抵制AI演员”等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围绕两位AI演员是否侵犯真人明星肖像权的争议接连不断。业内分析认为,肖像权侵权的核心判定标准为外观的“可识别性”,撞脸多位明星的AI演员存在很高的法律风险,可能同时构成民事侵权甚至不正当竞争。AI演员遭抵制也暴露出数据授权模糊、伦理边界不清、监管规则待完善等行业痛点,要想真正走通商业化,合规是前提、人机协同是核心,还要实现观众利益、真人创作者利益及市场利益的平衡。谁先解决AI演员的边界、信任和内容说服力的问题,谁才可能真正吃到影视AI化的第一波红利。
外观“可识别性”明显或构成侵权
3月18日,耀客传媒官方微博发文官宣两位AI演员秦凌岳和林汐颜,并同步推出其主演的AIGC剧集。据介绍,两位AI演员是耀客传媒首批签约的AI艺人,现已同步开通社交媒体账号,将在后续分享AI艺人的工作和日常生活。
3月19日,“耀客签约AI演员”“AI演员人山人海”“网友抵制AI演员”等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截至记者发稿,“网友抵制AI演员”话题阅读量已经超过3700万。从整体反馈看,网友的质疑和抵制声远高于欢呼声。有网友留言称,秦凌岳撞脸演员翟子路,林汐颜则与赵今麦、张子枫、梁洁等女演员都有相似之处,质疑其存在侵权问题。热评第一的网友甚至直言,“演员翟子路可以索赔了”。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垂坤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撞脸多位明星的AI演员存在很高的法律风险,可能同时构成民事侵权甚至不正当竞争。肖像权侵权的核心判定标准是外观的“可识别性”。如果普通公众看到该AI形象,能直接、明确地联想到某位特定的真人明星,并且技术上比对显示面部特征高度吻合,那么这就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即便AI是“合成”或“虚构”的,只要对明星的面部特征、神韵具有高度、稳定的指向性,导致公众可能误认为是该明星,也落入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此外,周垂坤表示,除了长得像,AI形象的使用场景也很关键。如果其语音、应用场景、宣传方式与真人明星的作品或商业活动存在相似或关联,或在庭审中能证明制作方存在刻意选用与真人明星高度相似的形象以“蹭热度”的主观意图,都会增加侵权的认定概率。如果利用这种“撞脸”AI形象在相同或类似领域(如影视、代言)进行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明星存在特定联系,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财税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张嵘林进一步表示,当前“融脸”技术(融合多位明星特征)尚处法律模糊地带,但司法实践正趋向严格。例如,重庆巴南法院已将“可识别外部形象”扩展至身体特征、声音等维度。
AI演员或抢AI影视工业化先机
在中国青年剧作家导演向凯看来,耀客传媒签约AI演员、推出AI剧集,本质是卡位技术风口和降本增效,规避艺人塌房、压缩成本周期,同时打造可复用虚拟IP,抢占AI影视工业化先机。
AI短剧发展风口正盛。据DataEye数据,2025年6、7月,AI漫剧在微短剧行业播放量占比近乎为零,但仅半年后,播放量便飙升至21.96亿次,全年增长达181倍。
2026年春节后,AI大模型与生成式技术的极速突破又为AI真人短剧发展按下加速键。近日,有影视行业从业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春节前接的大部分是AI漫剧,20多个项目同时推进。Seedance 2.0发布后,接到的合作都是AI真人短剧,亲历行业大变天。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爆火的AI“真人”短剧《霍去病》被曝出其实际制作团队近20人,算力成本仅3000元,花费48小时工作时长。行业数据显示,当下真人短剧单部制作成本在50万—100万元,而普通AI短剧仅需3000—5000元,即便是精品AI短剧,成本最高也仅20万元,成本差距最大达300倍。
据公开资料,耀客传媒背后公司为上海耀客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涉及影视剧创作、制作、演出经纪、偶像养成等领域,签约艺人包括张萌、檀健次等,曾推出古装偶像剧《兰陵王》《离婚律师》《安家》等多部热播剧集,2021年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公示名单。
此次耀客传媒推出的两位AI演员,也是其AIGC剧集《秦岭青铜诡实录》的主角。
针对推出AI演员是否与行业降本增效和影视AI化趋势相关,以及后续推出AI演员的计划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采访耀客传媒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技术噱头”需转向“价值创造”
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到,目前网友对AI演员“不买账”的原因集中在表情动作僵硬、眼神空洞,假人感强;表演仍然存在明显短板、缺乏情感层次;虚拟人格与真实人性存在割裂,对硬凹“人设”感到别扭等,致使观众无法产生共鸣。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专家高恒进一步表示,观众普遍抵制AI演员不是反技术,而是即便AI演员被塑造得十分逼真,也很难真正产生人物生命力。此外,观众抵制的其实不是AI做工具,而是AI抢了“人”的位置,可能会进一步削弱真人创作者的表现空间。
业内普遍认为,AI演员要想真正走通商业化,必须跨越从“技术噱头”到“价值创造”的鸿沟。其本质是用技术重构影视生产关系,其中,合规是前提,权属须清晰,包括训练数据授权、人物设定版权、形象输出边界、声音和动作来源都得可追溯等;人机协同是核心,或形成“真人主导情感,AI主导效率”的双轨格局;还要实现观众利益、真人创作者利益及市场利益的平衡。
“技术上的可行不等于市场上的成功。”周垂坤表示。
“AI演员最缺的不是曝光和流量,而是边界和信任;不是技术炫技,而是内容说服力。谁先解决以上问题,谁才可能真正吃到影视AI化的第一波红利。”高恒表示,接下来真正值得关注的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数字形象和训练数据的合规体系,谁先把授权链条做清楚,谁才能大规模商用;二是虚拟表演的审美升级,AI不能只像真人,还得能立住人物角色;三是影视工业流程重构,剧本、分镜、预演、生成、后期会越来越一体化;四是行业规则重建,未来演员、经纪公司、制片方、平台之间,围绕数字替身、数字肖像、声音权和收益分成,一定会出现新的合同模板和新的博弈机制。
北京商报记者 程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