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的春天,上海豫园一带依旧人声鼎沸。茶楼里说书先生拍着惊堂木,讲的却不是哪路绿林好汉,而是近来风头正劲的“江南小美人”袁美云。有人啧啧感叹:“这女伶啊,命是真苦,可也真争气。”一句“命苦却争气”,大致勾勒出袁美云的一生。
她出身江南、童年丧父,被母亲抵押贱卖,又被养父当成摇钱树压榨,却在乱世影坛闯出一条血路,最终从台前退到幕后,用几十年光阴,撑起了中国早期电影史上一段并不耀眼却极扎实的篇章。
有意思的是,她的故事既不像戏台上的大悲大喜那样夸张,也没有豪门恩怨那般刺目,但每一步都被时代推搡着向前,每一个转折背后,都藏着旧社会底层女子极难摆脱的枷锁。
一、
从“江南小美人”到“抵押的孩子”
1917年,袁美云出生在杭州的一个普通人家,乳名叫侯桂凤。江南水乡素来养人,她自小容貌秀美,邻里间喊她“桂凤丫头”,也有人笑着夸一句“长大了是个小美人胚子”。可惜,美貌并不能抵御生活的风浪。
大约在她九岁那年,一场变故让家里的日子彻底垮下来。父亲病逝,家中顶梁柱轰然倒塌,留下母女二人,一贫如洗。那个年代,福利制度无从谈起,孤儿寡母能否活下去,全凭一点亲缘、人情,以及命运的手松不松。
杭州城里不少人都知道,那些实在支撑不下去的穷人家,会咬着牙把女儿“卖身抵押”,有的进人家做童养媳,有的被卖到戏班、茶楼,更惨的甚至被送到烟花之地。画家潘玉良童年被卖入青楼的遭际,后来常被人拿来当作旧时代“女命薄”的典型。
在这样的背景下,侯桂凤的母亲也走到了绝路。她没有能力养大这个女儿,只能做出一个残忍却又无可奈何的选择——将女儿抵押出去,以换取一家人的生计。那一年,还是孩子的袁美云,被以五百元押期八年的方式,交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
五百元,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钱,但对于一个孩子的命运来说,这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小小年纪,她先是失去父亲,紧接着又与母亲分离,从此走进完全陌生的生活。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一步,将把她推向戏台,也推向了银幕。
接收她的人叫袁树德,是个颇有心计的人物。他并不是心血来潮发善心,而是早就算好了账:专门收养长得标致的女孩,送进梨园学艺,日后靠她们唱戏挣钱。起初被收养的只是“抵押的孩子”,等到这些孩子有了名气,再披上一层“养父”的外衣,身份就顺理成章了。
从侯家到袁家这一趟路,等于宣告了她旧生活的结束。名字也被改了,改为“袁美云”。这三个字看上去清丽温婉,却更像一枚烙印,把她牢牢钉在袁树德名下。对外,她成了“袁家养女”;对内,她不过是一件可以增值、可以交易的资产。
话说得冷酷一点,在合同到期之前,她的命运不在自己手里。她的童年,就在练功房里、在师傅呵斥声中、在养父精打细算的目光下,一点点被磨掉了稚气。
二、
梨园童子功:忍耐换出路,台上台下都是账
被袁树德收养后,袁美云被送进戏班学京剧。那个年代的梨园训练,远比后来人们想象的残酷。天不亮就得起身压腿、吊嗓子,冬天冻得脚像冰块,夏天热得汗水顺着下巴一滴一滴地砸在地板上,谁动作慢了一拍,迎来的就是一顿教训。
她是这些小伶人里最用功的一个。流水、倒板,一遍又一遍;开脸、身段,日复一日地打磨。别人练到哭,她咬着牙不出声。戏班那些老伶人看在眼里,私下也说:“这丫头,将来能成角儿。”
对袁美云来说,戏班的苦,她不是不知道。可是她很清楚,想要摆脱“被抵押的孩子”这个身份,只靠抱怨没用。只有出头,才有机会讲条件,才有资格谈“未来”。这不是什么高谈阔论,而是当时无数戏班孩子的共同现实。
有意思的是,她对母亲把自己卖出的那件事,并没有公开流露怨气。后来有人提起,她只淡淡一句:“事到如此,只好往前走。”语气不见激烈,却透着一种早熟的冷静。用现代话讲,这种心态,说到底是一种被逼出来的“强者心理”——认清现实,不再沉溺于“凭什么”,而是思考“怎么活”。
在梨园打底的那几年,袁美云的唱腔渐渐成型,嗓音干净利落,身段也舒展大方。年纪还小,却已经懂得如何在台上抓住观众的眼睛。她很少与人顶嘴,对袁树德的安排,几乎都照单全收。有人觉得她认命,其实她心里明白得很:眼下的忍耐,是为将来留一条路。
差不多一年之后,她就能跟着袁树德四处跑码头,登台演出。苏州、上海、各地戏园,都有她的身影。一次次的演出,让“袁美云”这三个字,在票友之间慢慢传开。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从戏台被推上另一个更大的舞台。
三、
影坛突变:一部《化身姑娘》与一场“父女风波”
1932年,十五岁的袁美云登上了上海赏花天蟾舞台。那一晚,台下坐着天一影片公司的大老板邵醉翁。他本来只是来看戏,没指望能“捡到宝”。结果戏还没看完,目光就已经牢牢落在这个身段轻盈、眼神灵动的小花旦身上。
梨园出身的演员,有一个天然优势:台风稳,动作漂亮,表情也不会死板。再加上袁美云的相貌确实出众,邵醉翁看得时间一长,心里便有了主意——这个女孩,适合拍电影。
那会儿的电影业还在起步,远不如戏班来钱快。袁母和袁树德一听“拍电影”,第一反应就是摇头。对他们而言,戏台上的“当红小旦”是真金白银,银幕上的“新演员”却还不知道能不能成。再说,袁树德已经把袁美云当成了摇钱树,哪舍得放人。
可这一次,真正开始有了主动权的人,是袁美云。她听说有机会进入电影圈,既心动又犹豫。一方面,电影这个新鲜事物,像一扇通往更大世界的门;另一方面,她又担心走错一步,回头无路。
她思索了三天,才咬牙做了决定。后来她回忆说:“怀着一种说不出的心情跨进电影圈,开始去找寻新的天地和新的安慰。”这句话不算豪言壮语,却能看出那个十五六岁少女暗暗下的决心——她要试一试,不再只做戏班里按人安排走路的孩子。
加入天一影片后,她在影片《游艺大会》中亮相,把自己擅长的京剧、歌舞融进表演,效果很好。紧接着,又主演了故事片《小女伶》,凭借扎实的戏曲功底,她的演技在同辈新人中,显得格外成熟。
然而,真正让她名声大噪的,并不在天一,而是出自一家刚起步的“小公司”——艺华影业。艺华最初只有三间矮屋,投入不大,却敢拍带有进步内容的作品。袁美云在这里参演了《逃亡》《凯歌》《暴风雨》等片,扮演的角色多带革命色彩,她的名字,也因此跟“红色进步电影”挂上了钩。
这类影片,很得青年观众的欢心,却也极容易招致当局审查。1935年前后,艺华遭到打压,被迫停拍革命题材,转向文艺爱情片。公司的转型,逼着演员也要转型。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部《化身姑娘》出现在观众视野里。影片里,袁美云首次以男装亮相,扮成一位英气十足的少爷。银幕上,她剑眉星目,气度不输一般男演员,颇有一种“雌雄莫辨”的美感。观众一看,新鲜得很,立刻记住了她。
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男演员多偏阳刚刚健,像《红楼梦》里那样“阴阳调和”的贾宝玉,反倒更适合由女性来反串。后来拍摄《红楼梦》时,导演也正是看中了她这种中性气质,让她出任“宝玉”一角。书中形容贾宝玉“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这样既柔和又不失神采的形象,经由袁美云之手,倒也别有一番味道。
《化身姑娘》上映后,她的人气扶摇直上。戏班出身的小伶人,摇身一变成了影坛红星。在事业巅峰期,她还与同为演员的王引相识相恋,两人在片场日久生情,后来结为夫妇。那几年,她算得上风光:片约不断,感情稳定,走在路上,常有人指点:“这就是袁美云。”
正当外界以为她的人生进入顺风顺水阶段时,一则报纸消息却把她推上了风口浪尖——“袁美云欲与养父袁树德脱离父女关系”。这条新闻一登,舆论哗然。“当红女星不孝”“背弃养父”的字眼,被摆在头版吸睛的位置,不少人看了就开骂。
观众看热闹的心理,不分时代。有人骂她“忘恩负义”,有人猜测是王引在背后怂恿,还有人一本正经地站在“道德高地”上指指点点,却很少有人去追问一句:这段“父女关系”,到底是怎么来的?又是谁先把她当成可以买卖的对象?
随着议论越来越多,袁美云终于忍不住站出来,把埋在心里多年的旧账摊开来讲。她承认,自己确实动过与袁树德“断绝关系”的念头,但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源自童年那纸抵押——年少时,她被迫卖身,身份是“押期八年的孩子”,而不是自愿投靠的养女。
有意思的是,如果要追溯责任,许多人这才意识到,当年把女儿抵押出去的,是她的亲生母亲。袁母早就对此决定后悔不迭。眼看女儿在台上、银幕上越来越红,钱却源源不断进了袁树德的口袋,自己却只能在一旁干着急。等到八年押期满了,她当然希望女儿从袁家名下“脱身”,重新回到自己这边。
站在冷静的角度看,袁美云的成名,离不开她自己的勤奋与天赋,但也绕不过袁树德当初的“牵线”——没有他把她送进戏班,她不可能那么早接触到舞台;没有他带着到处演出,她也未必能被电影人看中。这些现实,她自己心里也明白。
袁树德则从来没把自己看成“赚过了头”的一方。他认为,自己投入了钱,付出了养育和培养的成本,如今要“断绝关系”,等于是在否定他的“功劳”。于是,他一面找律师,一面不断往报纸上投稿,把这事闹得更大。
夹在亲生母亲和名义养父之间的袁美云,其实是最无奈的那一个。每日看到报纸上铺天盖地的争议,听惯了台下的掌声的她,这下也尝到了舆论如刀子般的滋味。最终,为了平息事端,她被迫接受了一个看上去“各让一步”的解决方式。
重新签订的合同写得明明白白:袁美云永不与袁树德断绝父女关系,每月薪酬的一半交给袁树德,拍片酬劳归她本人所有。至此,这场看似“感情”之争,本质上还是回到了“钱”和“身份”的轨道上。
从外人看来,这份约定算是“和解”;从她的人生来看,则是又在身上多套了一道枷锁。她仍旧要以“袁树德养女”的身份行走江湖,只是分账的方式有所调整而已。
四、
乱世影坛:从《红楼梦》到良友影业,舞台在变,担子更重
抗战全面爆发之后,整个中国电影业都被卷进时代洪流。上海沦陷,拍片环境恶化,演员们在战火与迁徙之间疲于奔命。袁美云也不例外,工作节奏被打乱,生活压力骤增。
多年奔波,再加上精神上长期紧绷,她的容貌很快显出疲态。观众在银幕上看到她,不免议论:“怎么憔悴多了?”这个问题传到她耳朵里,她并没有避讳,而是坦诚承认自己身体每况愈下,并且放出话来:迟早要退出影坛。
即便如此,她仍咬牙完成了《红楼梦》的拍摄。在片中反串贾宝玉,对她来说,是一次体力和精神上的双重考验。既要保持角色那种略带叛逆又带几分柔弱的气质,又要在战事混乱的大背景中完成拍摄任务,这种压力外人难以想象。
有观众回忆,当年看完这版《红楼梦》,对她扮演的宝玉印象极深。不是一味柔媚,也不是硬凹清秀,而是一种介于男女之美之间的中和感,不得不说,这恰好贴近了曹雪芹笔下那个“混世魔王”少年身上的矛盾性。
拍完《红楼梦》后,袁美云果然暂别了银幕。一方面是身体确实吃不消,另一方面,她也需要把精力转移到家庭和更长远的打算上。王引与她成婚后,两人不满足于只接演别人安排的角色,开始谋划自己创办公司。
于是,一家名为“良友影业”的公司诞生了。夫妻搭档,一个负责策划制作,一个继续在镜头前演戏。对于已经有了名气的演员来说,这一步,意味着从“被雇佣”变成了“半个东家”。风险更大,主动权也更多。
1948年前后,袁美云因为身体原因,基本不再亲自出演,只在幕后协助丈夫处理制片、协调、统筹等繁琐事务。解放后,两人还曾辗转赴台湾、美国等地拍片,试图在更广阔的电影市场里寻找机会。
等到她真正放下所有台前的工作,退出影坛时,距离当年那个在梨园里挨打挨骂练基本功的小女孩,已经过去了几十年。江南小美人,终究在上海滩、在各大影城、在战火连天的动荡岁月里,完成了一次又一次角色转换。
五、
落幕:从被卖的童女,到用一生“演完”自己的命运
袁美云的一生,不带任何神化色彩。她不是那种改写历史的人物,却很典型地代表了旧社会一个有姿色、有才艺又碰上时代大潮的女子,会走进怎样的命运轨道。
童年,她是被迫抵押的“货物”;少年,她是戏班里一心想出头的小伶人;青年,她是银幕上雌雄莫辨的明星;中年,她是为丈夫打理公司、在幕后操盘的搭档。不同阶段的身份,像一出出连台本戏,每一折都有前因后果。
她从不回避自己出身卑微,也明白自己能有今日成就,与袁树德、与母亲、与邵醉翁、与艺华影业,乃至与那个“电影刚刚起步”的年代,都密不可分。她没有把自己包装成大义凛然的受害者,也没有刻意粉饰与养父之间那段纠缠不清的恩怨,而是用一种颇为冷静的态度,把该担的担子扛起来,把该继续走的路走下去。
从艺术角度看,她对戏曲、电影都很用心。很多影片中的歌曲都是她亲自献唱,既讲究唱腔,又注意情绪表达,这一点,在当时并不多见。她不是那种靠脸吃饭的花瓶,而是实打实练出来的演员、歌者。
从人生轨迹看,她的每一个选择,都难言完美,却都带着那个年代浓重的印记——女儿被卖不是个案,被养父当成资本运作也不稀奇,被舆论以“道德”名义审判更是司空见惯。只不过,她有机会通过才艺和决心,把自己从最底层一点点挪到台前,再从台前走向幕后。
1999年,袁美云走完了83年的生命。早在1988年,王引便已离世,先她一步谢幕。两个人在银幕上合作多年,在现实里共同经营电影公司,又一同历经行业的起落荣枯,终究还是把自己交给了光影世界。
回头看她的轨迹,从被迫改名的那一刻起,她的人生就像一部慢慢展开的长片。前半段充满无力感,中段布满火光与掌声,后半段归于平静。她没有改变时代,却用极有限的选择,在那样的时代里,把命运演到了极致。